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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康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转变执行理念,优化执行流程,深化执源治理,有力推动全院执行工作爬坡过坎、提质增效。
年初,针对诉前调解案件大量涌入执行程序、执行案件办理周期长等问题,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明确执行改革工作目标,指明了执行工作模式优化和执源治理两大工作任务。院党组书记、院长坚持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机制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及院庭长齐抓共管、进一步配强执行力量,为汇聚执行合力、深化执源治理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探索执前和解、督促履行,促使末端执行向源头治理、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又节约了司法资源。7月份以来,执前化解案件27件,其中涉党政机关案件1件;当事人主动履行285.78万元;目前我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均居于合理区间,执前化解工作初见成效。
创新“党建+金融”诉前化解工作模式。推动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执前化解。截止目前,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共计执行到位金额4849.81万元,其中现金638.15万元,以物抵债1569.23万元,和解撤回2666.43万元。
推行人民法庭“立调审执”一体化运行。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实行基层法庭案件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执行,畅通执前化解与诉前调解衔接渠道。2024年,基层法庭共受理执行案件33件,结案25件,结案率75.76%,执行完毕11件,执行到位金额91.56万元。
做实诉前保全、鉴定。办理诉前鉴定、执前评估案件14件,促成以物抵债1件,有效减少了案件执行期限,执行到位金额64.19万元,另有9件案件正在以物抵债。
强化执行案款管理。用好一案一账户,按照《康县人民法院案款发放管理规定》,加强案款甄别,做到案款与案件一一对应,案款到账同步提醒,案款节点专人监督,准确及时发放执行款物。自一案一账户上线使用至今,共计到账8830.01万元,支付8830.01万元,全院无不明款、超期未发案款。
规范强制措施应用。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共拘传68人,拘留7人,发出限制消费令13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1人。对主动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屏蔽失信信息36条,解除限制高消费56人。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涉企业案件,执前走访,督促其主动履行。灵活运用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死封”,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雷霆出击·2024”集中执行行动。主动邀请县政法委、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到场监督,全流程视频公证,妥善完成423.75㎡厂房及500余件酿酒设备的腾退交付。精准打击“老赖”,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多次到户籍地与务工场所查找“老赖”行踪,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同步宣传。拘留报道发布后形成了强大威慑,巩某龙、许某生、杨某伟等26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缴纳执行款,共主动履行98.33万元。分片、分队开展执行攻坚,针对辖区山大沟深、人员分散困境,采取集中连片、分队推进的执行策略,执行干警分组对各类终本、终结案件进行摸排,并利用周末、夜间等有利时机开展集中执行,有效推动执行案件控增去存。
顺利完成“陇原风暴·2024”执行直播活动。直播观看量566.59万人次,直播过程中,四小时内共执行案件8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5件,共执行到位58.14万元,有力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监制:李彦军
审核:张 涛
编辑:刘 倩
供稿:执行局/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