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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康县人民法院党组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对康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康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2个固定意见箱:
1. 位于康县人民法院大门口;
2. 位于康县宾馆巡察组住址大门口;
二、接待群众来访地点:市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康县人民法院四楼审委会会议室)(接访时间为8:30至18:00)
三、通信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西街小康路13号康县人民法院 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746500)
四、设专门电子邮箱:zglnswxcb@126.com
五、设专门值班电话:15309391522、18810921238(受理时间为8:30—18:00)
六、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中共陇南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10月9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实名或匿名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监制:李彦军
审核:张 涛
编辑: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