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文摘   2024-09-10 17:46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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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唐某某受贿罪一案。庭审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监督,县纪委监委组织各单位20余名公职人员到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唐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屋场地出租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李某某等12人所送现金124. 5万元。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秩序井然。审判长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证据逐一呈现,事实逐渐清晰。被告人在威严的法庭氛围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详细还原了被告人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深刻展现了贪腐行为给其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深受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绷廉政之弦,自觉接受监督,守好底线、筑牢防线,以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履行好职责使命。

下一步,康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警示教育作用,常态化开展对职务犯罪的庭审警示教育,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监制:李彦军

审核:张   涛

编辑:刘   倩

供稿:刑庭/张帅涛



康县人民法院
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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