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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康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其中自聘文员1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人。
一、自聘文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康县户籍,男女不限;
2.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文字图片处理软件,法律类相关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自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四、招聘程序
康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8月4日
监制:李彦军
审核:张 涛
编辑: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