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摘   2024-08-04 15:27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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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康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其中自聘文员1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人。


一、自聘文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康县户籍,男女不限;

2.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文字图片处理软件,法律类相关专业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自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康县户籍,限男性;
2.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身高17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体能素质,退役军人、政法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人民法院有未执结案件,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役军人证及相关证件等原件、复印件到康县法院政治部报名,并提供1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4年 8 月7日至2024年 8 月9日。
工 作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文员岗位的需进行速录考试。速录考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取平均分。
(三)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体能测试
1.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取消应聘资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优先原则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康县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有问题反映,且查证确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康县法院统一发文正式聘用,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人员,均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康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8月4日  


监制:李彦军

审核:张   涛

编辑:刘   倩



康县人民法院
依法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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