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无序经营,带来一系列城市问题,包括占道经营导致交通拥堵,垃圾随意处置污染环境,食品安全检验缺失导致安全风险等。为此,曹家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注重快速有效处置此类行为,以确保城市秩序良好运行。
11月19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一辆较大的卡车停在居民区附近道路上,盖布仅遮住一半车厢,可见一袋袋苹果和一般用于零售的电子秤,疑似在售卖苹果。
执法人员上前询问,车主表示确有准备售卖的想法,但尚未开始售卖,也没有售出所得。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引导车主停止设摊售卖苹果的行为,并依据“轻微免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维护城市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曹家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既劝阻流动设摊,也及时规范沿街商户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更加宜居宜商、美丽和谐的城区环境。
普法小贴士
违法行为: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法律责任适用条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供稿:综合行政执法队
长按指纹
一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