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享受帮困补助的人员:
根据沪工总保〔2007〕35号《关于实施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的通知》,即日起启动2024年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复核工作。
复核对象:2024年9月30日之前已批准享受帮困补助的人员。
截至时间:2025年2月14日
本市户籍人员:
①身份证(如能调用电子证照可免于提交实体证件)
②户口簿(如能调用电子证照可免于提交实体证件)
③2024年10月、11月或12月中任一月份养老金收入明细
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
①身份证
②有效期限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③2024年10月、11月或12月中任一月份养老金收入明细
1.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取消发放帮困补助待遇。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人员,暂停发放帮困补助,待申报并复核通过之月起恢复发放,复核通过之前的待遇不予补发。
3.根据国家和各省市的养老金增资办法,本年度的月养老金应高于上一年度金额。
4.当事人应对填写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在《复核表》的“承诺人”处签名。如伪造申报材料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冒领、多领帮困补助待遇的,应退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将复核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信息
周一至周五 08:30-16:30
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 08:30-11:30
万航渡路767弄56号
021-62112892
供稿: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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