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

健康   2025-01-07 17:42   辽宁  

为推进《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加快实施,近日,省卫健委下发通知,就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包括: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准入管理,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


省卫健委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县级筛查、地市诊治、省级指导管理”的原则,加快本地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原则上,每个地市至少要有1所公立医院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每个县(市、区)均设置至少1所产前筛查机构,保证服务可及性。到2025年底前,各市均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和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为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分别承担全省产前诊断疑难病例的转诊、会诊等诊疗服务以及技术培训、指导、质控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产前诊断机构服务能力和功能定位,确定1所公立医院产前诊断机构为市级产前诊断中心,承担本地区产前诊断(包括产前筛查)转诊会诊、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和分析等工作,并与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建立密切工作联系。


省卫健委要求,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要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规范新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开展产前超声诊断、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诊断技术,提高遗传咨询能力。加强随访服务,提升筛查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内控体系和管理架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落实。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院内质量控制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分析并撰写质量控制报告,针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持续改进。


规范省级培训基地管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6所产前诊断机构作为省级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承担拟从事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省级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培训工作质量和培训需求予以适当增减。


持续提升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要根据技术服务开展情况和本地区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学科人才培养梯队,确保服务连续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或进修培训。


首席记者: 晓   珠

编      辑: 闫奕涵 于倩倩

责      编: 晓   珠 郭   晓

稿件审核: 郭秀芝 邹欣芮

发布审核: 阎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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