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学习社
为现役、退役战友解答更新关注大事,着力提升个人素质,传播军营正能量。强军学习社建有全军交流群和各地区交流群,欢迎战友加入沟通交流。
安置岗位计划+安置政策
已收集地区:
安徽、北京、东北、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山东、四川、新疆、云南、浙江、重庆、广东、福建、山西、陕西、内蒙古。
扫码添加小编微信
为战友解决“学历、职业资格等证书”
加入“全军交流群”
了解详细安置政策和“经验”
如提示无法添加,请退出后重新扫码
或者添加微信号:jdlyrc
对于办理程序,通常如下(以下仅为参考,具体办理时请在报到时向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
第一步,需要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按照其服役部队规定的手续和时间内,前往安置地的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银行账号的原件、复印件材料。
第二步,安置地的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资金将会发放到退役士兵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对于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领取,即从部队停止供给关系起,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安排工作介绍信为止,一般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在部队停供后,正式进入待安置期间,由地方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直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上岗介绍信。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收到上岗介绍信后,应及时报到上岗。
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虽然不再享受政府发放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但按照规定:
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免责声明: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和交流,本号对所有原创、转载文章陈述与观点均保持中立,文章、图片等版权归原作者享有,如有侵权,请留言联系更正或删除。
热点话题
05、《安置条例》,新参考!
06、军人评残,政策参考!
10、学历,直接影响军士待遇!
19、高级士官,套改扩编!
21、学历不重要,是最可笑的!
▼▼▼
强军学习社
中国梦,强军梦。传播正能量。 长按指纹 >识别图中二维码 >添加关注 ☞感谢关注 着力打造积极向上 学习乐园让军旅生涯因此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