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信息】大通县:探索试行“1236”基层治理机制 不断提升“乡镇治村”质效

文摘   2024-11-22 18:52   青海  

今年以来,大通县秉持“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理念,针对乡镇党委统筹功能发挥不强、基层执法力量融合程度不深等堵点瓶颈,在6个乡镇创新探索以“坚持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把握三项原则、深化六项职责”为主要内容的“1236”机制试点工作,着力构建“赋权执法+下沉执法+委托执法+一体管理”的综合执法体系,切实增强“乡镇治村”能力。

坚持力量下沉到“点”,立柱架梁创新治理体系。以群众身边最常见、最急需解决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和社会治安领域安全为主抓手和切入点,选派9名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所长“点对点”兼任试点乡镇党委副书记,明确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优化执法服务流程等“6”项职责,“一乡一策”制定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目标,在保持乡镇领导班子职数不变的基础上,用“兼任副书记”这个点撬动起辖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力量,以“块”为主开展“组团式”下沉执法服务,推动实现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协同作战”的破局转变。

注重权责凝结到“线”,管好管活增强治理合力。由乡镇党委结合试点工作捋顺“点单派单结单”流程线,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闭环工作模式,注重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以效为先”共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形成“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赋予乡镇对“兼职党委副书记”的提拔任用征得同意权和人事考核权,按不低于60%的比例纳入个人考核结果,推动“兼职乡镇党委副书记”明责履责,集中攻坚解决一批长期解决不了、办不下来的“乡镇治村”重难点问题,保证一线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

突出实效覆盖到“面”,赋能强镇夯实治理基础。结合基层党组织“走在前、作表率”讨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培育以党员干部为先锋骨干的基层市场监管队伍,乡镇党委“派单式”开展市场消费纠纷调解91次,以乡村市场安全推动“乡村放心消费”。构建网格化走访反馈、派出所巡逻摸排、乡镇党委协调分析“三步走”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机制,组建村警、网格员、党员为主的“基层治理小分队”,县乡村三级联动化解13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87件,以乡村社会治安安全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加速加力、夯基提质。

(来源:大通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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