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青年说】繁荣盛世,青年应为

政务   2024-10-09 15:08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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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为展现新时代法院青年风采,永定区法院党总支、团支部联合宣传中心开设“法院青年说”栏目,登载法院干警读书、学习、工作感悟及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文章,激励全院青年干警在学思践悟中成长、成才。

繁荣盛世,青年应为 

樊振华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社会繁荣昌盛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推动,作为法治建设道路上的新青年,我们在这条道路上需做到应为、敢为,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出我们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份担当,作为法院的新进成员、新进青年,我深知应从以下出发,体现出青年人的应为、敢为。

一是打实基本功,为应为、敢为做好基础。法学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行业,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也会不断地更新,同时也是一个繁多的行业,需要掌握的法条等众多的点很多,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去重复之前学习的,学习因社会进步所产生的新的法条及法律关系,只有不断用专业武装我们的大脑,才会在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时,让群众切身实地的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群众体会到法治建设切实的好处。

二是理论与实践结合,更深层次理解应为、敢为。理论若不能与实践结合,终将是空中楼阁,不会落地。作为新进青年,我们应多与前辈们沟通交流,学习前辈们的办案方法、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沟通方式等,多听取当事人的诉求,结合生活实际,让法律有温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正义,是法治建设追求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就应理论结合实际,既要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要确保柔性执法,让应为、敢为落地、落实。

三是勤于奋斗,为应为、敢为奉献力量。作为新青年,要不怕吃苦,不畏艰难,对于每一件执行案件都应做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做到尽查,对于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都要去核实,确保将每一件执行案件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让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得到惩戒。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作为法院干警队伍的新生力量,我们要有自己的担当,我将保持对法治事业的热爱,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来源:永定法院网

编辑:刘   栓

一审:龚安妮

二审:李治君

三审:涂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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