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贷“断供”纠纷案

政务   2024-11-12 17:17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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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永定区人民法院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贷“断供”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一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还保住了借款人的房屋,展现出司法的温度。

2023年3月,童某某和罗某某与某银行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他们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70余万元,贷款期限为300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等。自2023年12月起,童某某和罗某某开始逾期还款,截至2024年7月,累计逾期达8期,银行遂将二人起诉至永定区法院,要求他们立即清偿所有贷款本息,并对抵押房屋在折价、变卖或拍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后


承办法官意识到,尽管案件看似简单,但住房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与童某某、罗某某电话沟通后得知,二人在外务工。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遵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视频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


承办法官了解到,童某某、罗某某由于经济困难才导致贷款逾期,并非恶意拖欠债务,他们希望能与银行协商继续分期偿还贷款。考虑到二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强烈意愿以及当前的经济状况,法官积极与银行进行调解工作,提出了一个方案:能否给予宽限期,对已逾期部分给予一定的宽限,尚未逾期的贷款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在承办法官耐心地分析利弊、释法明理之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童某某、罗某某需在2025年3月之前付清截至2024年7月所逾期的本息,并从2024年8月起按照合同约定按月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永定区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认真洞悉每一件案件的起因,深入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妥善处理纠纷,努力实现金融企业利益与民生权益保护的最大化平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法官有话说

本案展示我院在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房贷“断供”案件时,是可以采取调解而非单纯判决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不仅仅追求法律判决的公正,还会平衡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和借款人的居住需求,力求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同时针对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如经济困难等,法院可以提出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如延期还款、分期偿还等,帮助借款人渡过难关。

图源自网络 侵删

文:田秀平  编辑:刘栓

一审:龚安妮

二审:李治君

三审:涂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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