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子花220万低价,抢到300平大别墅法拍房,刚住进去物业就上门收52.6万物业费,女子拒绝缴纳,法院这样判!

文化   2024-09-22 00:01   福建  

买房从来都不是件简单的事。


尤其是在房价高企的今天,能以低价买到豪宅简直是天方夜谭。


一位幸运的女士却真的实现了这个梦想,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场意想不到的噩梦。


真实案例回顾:



李女士(化名)是个精明能干的职场女性,平日里工作兢兢业业,为的就是能在这座城市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朋友的介绍下,她得知有一套300平米的大别墅即将进行法院拍卖。


李女士立刻开始研究这套房子的详细信息。


房子位于城市郊区的一个高档小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虽然房龄已有十几年,但保养得当,完全可以直接入住。


唯一的"瑕疵"就是这是一套法拍房,可能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但是,220万买300平米的别墅,这种机会简直可遇不可求!李女士决定赌一把。


她筹集了资金,做足了功课,终于在激烈的竞拍中以220万的价格拿下了这套梦寐以求的别墅。


当李女士拿到钥匙,推开大门的那一刻,她欣喜若狂。


宽敞的客厅,精致的装修,还有那充满绿意的花园,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李女士开心地在新家里转来转去,畅想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就在李女士搬进新家的第三天,一群西装革履的人出现在她家门口。为首的一位中年男子自我介绍说是物业公司的经理。


"李女士,您好。我们是来收取物业费的。"经理微笑着说。


李女士有些疑惑:"物业费?我才刚搬进来三天啊。"


经理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李女士,我们要收取的是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总计52.6万元。"


李女士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差点没站稳:"什么?52.6万?这怎么可能!"



经理耐心解释道:"这笔费用包括了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停车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按照合同,新业主需要承担前业主的欠费。"


李女士立刻明白了为什么这套房子会这么便宜——原来是藏着这么一个"炸弹"!


她怒气冲冲地说:"我拒绝支付!这是前业主的债务,凭什么要我来还?"


经理的语气变得强硬起来:"李女士,如果您拒绝支付,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


李女士被这个威胁激怒了:"你们敢!我会找律师起诉你们的!"


三天后被断水断电的李女士果断选择起诉


法庭上,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李芳需要支付拖欠的物业费9万,但无需承担滞纳金。这个结果让双方都感到不满意。


物业公司认为判决过轻,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了物业公司的上诉请求。


李芳虽然不得不支付一笔意料之外的费用,但相比最初要求的52.6万,已经大大减轻了负担。



司法分析:



这个案例涉及到了多个法律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物业公司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催缴物业费的行为是明显违法的。


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基本生活权益,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关于新业主是否应该承担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这涉及到合同义务的承继问题。


虽然《合同法》第50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但这里的"债务人"是否包括新业主,存在争议。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一种平衡:新业主需要支付基本的物业费,但不应承担因前业主个人原因产生的滞纳金。


购买法拍房时,买家需要格外谨慎,全面了解房屋的各项信息,包括可能存在的债务。


声明:本文所述案例改编自真实事件,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若本文内容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相关内容。


点个在看,让钱和爱流向你~

沐木说
案例汇集基地,每天分享意想不到的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