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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定了!水资源税开征!
政策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80622.htm
根据通知规定:
一、水资源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二、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不包括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
三、水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水资源税:
五、(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已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本办法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
02
政策解读
水资源税全国推广,水价会涨吗?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必须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已先后在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在抑制地下水超采、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和确保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
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同时,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与地下水超采治理、取水许可管理等其他改革措施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有利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有利于完善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为主体“多税共治”,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居民、企业税负如何变化?
中国此前对水资源采取收费,但2016年7月开始,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10个省份启动了水资源费改税。如今随着《办法》出台,12月起31个省份将全部用水资源税替代此前收费。
水资源费改税即将推广至全国,这对于已经试点上述10个省份影响相对较小,而对其他21个尚未推行试点的省份居民和企业来说,十分关注的是税负变化。
有专家表示从前期试点改革来看,水资源费改税改革,多会采用“税负平移”的原则。对于一般企业和居民来说,实际负担不会有大的变化,老百姓用水价格也将保持稳定。
03
如何在新电子税局申报水资源税
1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点击菜单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界面。
2
点击【新增税种】,选择【水资源税】。出现水资源税的卡片,点击【税源采集】。(已做水资源税税种核定的纳税人,无法再选择水资源税。)
已做税种认定,当期应申报的,系统会自动带出水资源税卡片,可直接点击【税源采集】。
3
新增全新税源的,应点击【新增税源】,进入【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填写完整信息。若已采集税源信息,可以跳过税源采集,直接填写申报信息。
【往期补录】按钮,是供已试点地区采集2024年12月前的税源,本市不涉及。
4
点击【申报表明细】,填写“本期减免税取用水量/发电量”和“减免税性质代码及项目名称”。
其中,“本期减免税取用水量/发电量”不得超过申报计算明细中的“本期计税取用水量/发电量”。完成后点击【提交】。
5
最后,点击【提交申报】,并缴纳税款。
小贴士
本市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除公共供水企业外取用水量超过许可水量的部分,按照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
请合理取用水哦!
6
关于申报错误更正,应先更正税源后,再更正申报。
在水资源税信息采集页面,根据税源编号、税款所属期等信息,找到需要更正的税源,进行修改。
完成税源修改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
选择需要修改的《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点击“更正”,进入申报更正页面。
01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增值额,以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例如进货价200元,售出价500元,净赚的300元要交税。
02
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
03
企业所得税
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
项目 | 税率 |
居民企业 | 25% |
非居民企业+与境内机构有关的 | 20% |
小型微利企业+非居民(境内无关10%) |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15%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 |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 |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 |
软件企业 | 10%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
非居民企业(有中国境内所得但: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
04
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扣缴及综合所得税率表 | |||
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部分 | 45% | 181920 |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 |||
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20000元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非居民个人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 |||
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部分 | 45% | 15160 |
经营所得税税率表 | |||
级数 |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0000元 | 5% | 0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元部分 | 35% | 65500 |
05
印花税
税目 | 类目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备注 |
买卖合同 | 无 | 价款 | 万分之三(0.03%) | 动产买卖合同,不含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借款合同 | 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借款金额 | 万分之零点五(0.005%) | 不含同业拆借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
技术合同 | 技术开发合同 | 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 万分之三(0.03%) | 不含专利权、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技术许可合同 | ||||
技术咨询合同 | ||||
技术服务合同 | ||||
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 | 租金 | 千分之一(0.1%) | |
其他租赁合同 | ||||
承揽合同 | 加工合同 | 报酬 | 万分之三(0.03%) | |
定作合同 | ||||
修理合同 | ||||
测试合同 | ||||
复制合同 | ||||
检验合同 | ||||
运输合同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 运输费用 | 万分之三(0.03%) | 不含管道运输合同 |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 ||||
多式联运合同 | ||||
保管合同 | 无 | 保管费 | 千分之一(0.1%) | |
仓储合同 | 无 | 仓储费 | 千分之一(0.1%) | |
财产保险合同 | 无 | 保险费 | 千分之一(0.1%) | 不含再保险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 无 | 租金 | 万分之零点五(0.005%) | |
建设工程合同 | 工程勘察合同 | 价款 | 万分之三(0.03%) | |
工程设计合同 | ||||
工程施工合同 | ||||
产权转移书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 价款 | 万分之五(0.05%) |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赠予、继承、互换、分割 |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 | ||||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 ||||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 ||||
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 | 万分之三(0.03%) | |||
著作权转让书据 | ||||
专利权转让书据 | ||||
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
营业账簿 | 无 |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 万分之二点五(0.025%) | |
证券交易 | 无 | 成交金额 | 千分之一(0.1%) |
06
附加税
附加税是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一种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后两者属于费),税率分别为:
税目 | 范围 | 税率 |
城建税 | 属于市区 | 7% |
属于县城、镇 | 5% | |
不属于市区、县城、镇 | 1% | |
教育费附加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07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08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适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适用税率如下:
级别 | 人口 | 每平米税额(元) |
大 | 50万以上 | 1.5-30 |
中 | 20万以上 | 1.2-24 |
小 | 20万以下 | 0.9-18 |
县、镇、矿 | / | 0.6-12 |
备注:地下独立建筑减半征收 |
09
契税
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者征收的税种。
项目 | 税率 |
第一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米以下 | 1% |
第一套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 | 1.5% |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米以上 | 2% |
10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的税种。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 | 税率% | 扣除系数% |
不超过50%的部分 | 30 | 0 |
超过50%-100%的部分 | 40 | 5 |
超过100%-200%的部分 | 50 | 15 |
超过200%的部分 | 60 | 35 |
11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耕地占用税施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 税额(元/平方米) |
上海 | 45 |
北京 | 40 |
天津 | 35 |
江苏、浙江、福建、广东 | 30 |
辽宁、湖北、湖南 | 25 |
河北、江西、安徽、山东、河南、重庆、四川 | 22.5 |
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 | 20 |
山西、吉林、黑龙江 | 17.5 |
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 新疆 | 12.5 |
12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和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征收的税种,施行固定的税率,为10%。
13
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中国境内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按年计征,适用税率如下。
税目 | 年基准税 | 备注 | |
1、乘用车 | 60元-5400元/辆 |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1.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1吨计算。 2.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1吨计算。 3.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4.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5.车辆的具体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船舶的具体税额由国务院确定。 |
2、商用客车 | 480元-1440元/辆 |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 |
3、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 16元-120元/吨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挂车(减按50%)等,不包括拖拉机。 | |
4、摩托车 | 36元-180元/辆 | ||
5、船舶 | 3元-6元/吨 | 拖船、非机动驳船减按50%计算 | |
6、游艇 | 600元-2000元/米 | 长度指游艇总长 |
14
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种。
我国进口关税的法定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不同种类物品适用的关税税率不同,可在中国海关官网等网站进行查询
15
资源税
资源税,对在我国领域内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税目 | 征税对象 | 税率 | ||
能源矿产 | 原油 | 原矿 | 6% | |
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 | 原矿 | 6% | ||
煤 | 原矿或选矿 | 2%-10% | ||
煤成(层)气 | 原矿 | 1%-2% | ||
铀、钍 | 原矿 | 4% | ||
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 | 原矿或选矿 | 1%-4% | ||
地热 | 原矿 |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 ||
金属矿产 | 黑色金属 | 铁、锰、铬、钒、钛 | 原矿或选矿 | 1%-9% |
有色金属 | 铜、铅、锌、锡、镍、锑、镁、钴、铋、汞 | 原矿或选矿 | 2%-10% | |
铝土矿 | 原矿或选矿 | 2%-9% | ||
钨 | 选矿 | 6.5% | ||
钼 | 选矿 | 8% | ||
金、银 | 原矿或选矿 | 2%-6% | ||
铂、钯、钌、锇、铱、铑 | 原矿或选矿 | 5%-10% | ||
轻稀土 | 选矿 | 7%-12% | ||
中重稀土 | 选矿 | 20% | ||
铍、锂、锆、锶、铷、铯、铌、钽、锗、镓、铟、铊、铪、铼、镉、硒、碲 | 原矿或选矿 | 2%-10% | ||
非金属矿产 | 矿物类 | 高岭土 | 原矿或选矿 | 1%-6% |
石灰岩 | 原矿或选矿 | 1%-6%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10元 | ||
磷 | 原矿或选矿 | 3%-8% | ||
石墨 | 原矿或选矿 | 3%-12% | ||
萤石、硫铁矿、自然硫 | 原矿或选矿 | 1%-8% | ||
天然石英砂、脉石英、粉石英、水晶、工业用金刚石、冰洲石、蓝晶石、硅线石(矽线石)、长石、滑石、刚玉、菱镁矿、颜料矿物、天然碱、芒硝、钠硝石、明矾石、砷、硼、碘、溴、膨润土、硅藻土、陶瓷土、耐火粘土、铁矾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 | 原矿或选矿 | 1%-12% | ||
叶蜡石、硅灰石、透辉石、珍珠岩、云母、沸石、重晶石、毒重石、方解石、蛭石、透闪石、工业用电气石、白圣、石棉、蓝石棉、红柱石、石榴子石、石膏 | 原矿或选矿 | 2%-12% | ||
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红土、水泥配料用黄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土) | 原矿或选矿 | 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 | ||
岩石类 | 大理岩、花岗岩、白云岩、石英岩、砂岩、辉绿岩、安山岩、闪长岩、板岩、玄武岩、片麻岩、角闪岩、页岩、浮石、凝灰岩、黑曜岩、霞石正长岩、蛇纹岩、麦饭石、泥灰岩、含钾岩石、含钾砂页岩、天然油石、橄榄岩、松脂岩、粗面岩、辉长岩、辉石岩、正长岩、火山灰、火山渣、泥炭 | 原矿或选矿 | 1%-10% | |
砂石 | 原矿或选矿 | 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1-5元 | ||
宝玉石类 | 宝石、玉石、宝石级金刚石、玛瑙、黄玉、碧玺 | 原矿或选矿 | 4%-20% | |
水气矿产 | 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 | 原矿 | 2%-5% | |
矿泉水 | 原矿 | 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 | ||
盐 | 钠盐、钾盐、镁盐、锂盐 | 选矿 | 3%-15% | |
天然卤水 | 原矿 | 3%-15%或者每吨(或者每立方米)1-10元 | ||
海盐 | 2%-5% |
16
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是对在中国领域内和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排放应税污染物征税的税种。污染物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这4种。适用的税率如下:
税目 | 计税单位 | 税额 | 备注 | |
大气污染物 | 每污染当量 | 1.2元至12元 | / | |
水污染物 | 每污染当量 | 1.4元至14元 | ||
固体废物 | 煤矸石 | 每吨 | 5元 | |
尾矿 | 每吨 | 15元 | ||
危险废物 | 每吨 | 1000元 | ||
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 每吨 | 25元 | ||
噪声 | 工业噪声 | 超标1-3分贝 | 每月350元 |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
超标4-6分贝 | 每月700元 | |||
超标7-9分贝 | 每月 1400元 | |||
超标10-12分贝 | 每月2800元 | |||
超标13-15分贝 | 每月5600元 | |||
超标16分贝以上 | 每月11200元 |
17
烟叶税
烟叶税是对我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征收的税种,适用比例税率20%。
18
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 | |||||||
税目(按船舶净吨位划分) | 税率(元/净吨) | 备注 | |||||
普通税率(按执照期限划分) | 优惠税率(按执照期限划分) | ||||||
1年 | 90日 | 30日 | 1年 | 90日 | 30日 | ||
不超过2000净吨 | 12.6 | 4.2 | 2.1 | 9 | 3 | 1.5 |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
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0净吨 | 24 | 8 | 4 | 17.4 | 5.8 | 2.9 | |
超过10000净吨,但不超过50000净吨 | 27.6 | 9.2 | 4.6 | 19.8 | 6.6 | 3.3 | |
超过50000净吨 | 31.8 | 10.6 | 5.3 | 22.8 | 7.6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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