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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又出大事了!1月不仅要补7-11月差额,社保费再次上涨了!具体怎么回事,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在职员工,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的时候,系统已经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那咱们企业可以通过下面这几种简单的方式去查询或者缴纳这些费用。第一种方式是通过电子税务局来操作。大家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的首页,然后找到 “地方特色” 这个板块,接着点进去 “社保业务”,再选择 “社保费申报及缴纳” 这一项就行啦,操作起来挺方便的呢。第二种方式呢,要用到 “深圳税务” 公众号哦。先去关注 “深圳税务” 这个公众号,然后点击下方的【我要办】,再选择【@深税】,这时候就会跳转到 “@深税” 小程序的首页啦。在这个小程序首页里,找到【业务办理】,接着点【社保】,最后再选择【社保费申报及缴纳】就可以咯。还有第三种方式哦,就是通过单位客户端来操作啦。在单位客户端的功能菜单里,找到 “社保费申报”,然后点击 “日常申报” 就行啦。这时候系统会把需要结算补差的数据显示出来,用人单位只要仔细核实一下,确定申报了,就能把费用清缴完成啦。注意: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492元。执行时间为2024社保年度即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对于因延后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而产生的2024年7月至11月养老保险费差额,税务系统将在2025年1月1日生成数据并允许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费。按省里规定,原则上要求企业应及时缴费,困难企业可分期分批筹集资金,在2025年6月底前将差额部分缴纳到位,期间不收取滞纳金。2.对于企业已离职员工,大家注意啦,系统其实并不会自动生成社保费的差额数据。要是员工提出了补缴的要求,用人单位需要积极配合。不过目前得去税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好在预计在 2025 年 1 月中下旬的时候,相关系统就会上线啦,到那个时候用人单位就能直接在线上办理这些事儿了。这里还有些特殊情况要跟大家说明一下哈。要是职工已经离职了,没办法办理差额补差的话,用人单位可以先给在职在岗的人员进行补差。要是已经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职工,他本人要求补上差额部分,那原来的用人单位是必须配合完成补差工作的。而且这个补差申请是要由用人单位来发起的,缴费的资金,是按照单位和个人各自的比例来承担的,单位要承担 15%,个人承担 8% 。离职职工和原来的用人单位之间可得做好沟通工作呀,毕竟这都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来执行的呢,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向来都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嘛,所以大家都要按要求来做好这补差的事儿。3.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啦!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的时候呀,系统会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哦。大家要是愿意补缴的话,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呢。具体的操作路径给大家说一下哈,大家可以关注 “深圳税务” 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 “我要办”,接着找到【社保缴费】,再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就行啦。要特别提醒一下,在 2025 年 1 月 1 日系统自动生成社保费差额数据之后,咱们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想缴费,就得主动通过咱们税务部门的网报渠道,在【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这个功能模块去进行缴费哦。咱们税务部门可不会开展批扣这项操作呀,所以大家一定要自己按照这个路径去操作缴费哦,可别错过了呀。深圳社保又又又有新动态啦!2025年1月起,医疗和生育基数也上涨了,详见下方文件截图:这次调整涉及医保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赶紧来看看👀。🌟 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5 年起,深圳医保缴费基数从 6475 元上调至 6733 元,别小看这小小的变化,职工社保一档医保涨了 20.64 元💰!虽然看似不多,但日积月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调整
不仅职工社保有变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也有大动作。2024 年 7 月 - 11 月,灵活就业养老每月 705 元,12 月涨到 898 元,一个月就相差 193 元,这 5 个月累计要补交 960 元😱。到了 2025 年 1 月,灵活就业人员累计要交 1863 元,再加上医保,总共要交 2334.31 元,这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可是不小的负担呢💦。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5年1月起,到手工资又要变了!
➤按照相关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767元,上限为27501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900元,上限为25431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实际工资进行申报,特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5500元,上限为27501元。🔎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25年1月开始实施)▲2025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费率
12月10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5年度梅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202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931元/月(6977×300%),下限为4186元/月(6977×60%)。12月23日,汕头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187元,下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4037元。(2)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2025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729元。二、福建:2025年1月1日起,系统自动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4年12月初,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明确: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4043元/月执行。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具体问题的通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执行调整,因此也按不低于4043元/月执行。三、辽宁多地:2025年1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12月16日,大连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我市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8190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914元,上限为24570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近期,丹东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起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通知》中明确:2023年丹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48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丹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照5480元/月执行。四、湖北: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12月2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我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5号)。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89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67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948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844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97元。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单位职工已按照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4年7至11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且缴费基数超出2024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下限标准的,应重新确定缴费基数;具体由省税务部门统一在社保费征收系统重新保底封顶处理并生成补收金额。来源:猫叔说税、税务师顾姐、国家税务总局、医保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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