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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天就是新年了,你们公司的年会开了吗?饭吃了吗?奖抽了吗?聚餐的会计处理做对了吗?小编给大家总结了年会费用入账的干货,一起来学习下吧~
公司年会差旅费、住宿费支出算不算福利费?进项要不要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根据贵司描述,若进项税额用于集体福利,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税局的回复,给大家总结一下关于年会费用支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事项:1、年会发生的各项费用(餐费、住宿费等),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核算:2、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如果开具的是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认证的,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3、年会费用真实发生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预提,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可以据实列支。比如你公司福利费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14%,公司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为X元,如果工资总额*14%≥X,在限额内,那么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X元 。(2)你公司某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只要小于或等于工资总额*14%的数值,都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年会抽奖,分别中了现金奖品和实物奖品,两者都需要分别缴纳个税吗?企业需要代扣代缴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年会上员工抽中奖品,无论是现金奖品还是实物奖品,企业均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
1、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企业自己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差旅费补贴标准。
2、注意区分午餐补助和误餐补助: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财务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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