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省委政研室《调查与研究》
2025年第1期刊发
《推进村民小组“三项改革”的公安实践》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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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2024年以来,公安县委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加快构建县负主责、县乡村组工作联动的基层治理体系四级组织框架和工作体系”,聚焦基层治理最小自治单元,大力推行农村村民小组“组长组聘、一组一辅、组产村管”三项改革,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优化村民小组设置
打通基层治理感知末端
把调整村民小组设置作为组级“三项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依法设立村民小组。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历史习惯及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村民自治、便于推动发展的原则,全面优化村民小组设置。村民小组从改革前3494个整合至3146个,所有村民小组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县民政部门备案,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是因地制宜合并拆分。鼓励人口较少或土地规模较小的村民小组就近合并;人口较多或土地规模较大、不便于日常管理的村民小组适当拆分。根据各村组实际情况,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基本按照平均管理40-70户、350-600亩的幅度设立村民小组,全县共计合并减少412个小组,拆分增加64个小组,净减少348个小组。
三是双向培育交叉任职。村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村民小组中成立党小组,714名党员小组长兼任党小组长;同时,注重把群众公认度较高的党员选拔到党小组长岗位上来,建立把党员培养成村民小组长、把村民小组长培养成党员的“双向培养”制度,切实强化党组织在基层的战斗堡垒作用。2024年以来,共有161名优秀小组长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参与培训。
建强小组长队伍
筑牢基层治理底板力量
推行“组长组聘”改革,真正做实做强组级队伍,构建基层治理力量支撑。
一是发动群众定人选。改革过程中,包村镇干部、村党组织负责同志分别下沉到各个村民小组,与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商议新组长候选人,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并颁发当选证书。改革后,新聘任组长1028人,新任率33%;党员小组长数714人,占比23%,比改革前增加96人;高中及以上学历人数772人,占比25%,比改革前增加317人;平均年龄55.9岁,比改革前下降2.4岁。
二是贴近实际定职责。明确村民小组长主要负责宣传解释政策、服务组级事务、防范安全隐患、管理组级“三资”等四项职责。改革前,村民小组长职责比较混乱,“胡子眉毛一把抓”;改革后,小组长该干什么,全县“一盘棋”,既减轻了基层干部负担,又锚定了工作重心。
三是强化保障定补贴。明确小组长补贴分为基本补贴和工作评议补贴,基本补贴由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后,依据所服务的人口或田亩规模确定标准。工作评议补贴由村“两委”制定评议办法,根据村集体经济状况、工作量大小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工作评议补贴不低于报酬总额的30%,本小组群众评议权重不低于60%,改变了过去小组长报酬标准不一、工作结账模糊等问题。
赋能组辅新角色
激发基层治理最大效能
总结“一村一辅警”工作经验,深入推行“一组一辅”改革,进一步向下延伸平安稳定工作触角,探索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基层治理组织体系。
一是明确组辅角色新定位。明确村民小组长兼任组辅(治安员),赋予参照辅警的相应工作职责,主要是当好本小组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平安稳定信息员。由县级财政设立专项预算资金400万元,按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通过考核后差异化发放通讯和交通补贴;同时,县级财政列支63万元,为每个小组长配齐“五个一”相关装备,即一个警民联系点、一块治安员门牌、一件巡防马甲、一顶反光帽子、一盏感应灯。
二是探索四级联动新模式。探索实行了“两段集成、两端发力”四级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乡镇为节点,镇级以上搭建由政法委、公安局、社会工作部、信访局牵头的县乡平安工作联动机制;镇级以下做实“组”一级,构建镇村组三级矛盾问题和平安信息收集调处机制。同时,加强县委首端政治引领力和统筹协调力,激活小组末端民意感知力和群众自治力,形成县镇村组四级联动、快速响应、协同发力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是构建平安稳定新格局。乡镇党委、政府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调度,全量摸排收集人民建议、信访矛盾和社会治安类信息以及涉黄涉赌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并由包片民警会同村辅与矛盾纠纷较多、安全事故较多、警情案件较多的组辅进行会商,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办法,推动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处置。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县共收集平安稳定信息、信访矛盾信息2423条。其中,组辅快速处置2095个,化解率达86%,2024年以来,全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7%。
壮大组级集体经济
共享基层治理改革成果
聚焦农村“三资”管理薄弱环节,开展“组产村管”改革,改变了过去组级“三资”无人过问、无法监管的散乱局面。
一是“三资”监管有了制度约束。在坚持组级“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四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组产村管,组账村管,村管组用,村级和镇“三资”办监管,真正将监督延伸至最后一米,有效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改革后,全县累计清查出组级资源21189宗137065亩,组级资产4028宗,组级资金2102万元。
二是群众顾虑得到充分化解。改革过程中,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报账程序复杂、担心镇村平调组级“三资”等疑虑,县农经服务中心出台《组级“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报账流程,实行统一记账、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严禁镇村平调组级资金资产资源,打消了群众顾虑。
三是集体经济实现新的飞跃。公安县将组级“三资”全部接入县“三资”监管平台和智慧服务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对低效闲置的,积极引入项目盘活;对到期需重新发包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线上交易,让村民可监督、可参与,防止暗箱操作,真正实现组级资产增值最优化,群众可得利益最大化。通过“组产村管”,全县共清理组级问题合同161份,处置收回侵占集体资源3804亩,追缴补缴资金26万元,组级资产到期重新挂网23宗1038亩70.5万元,利用项目或民间资本改造1.8万亩,每年增收约680万元。
来源:《调查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