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212.7877万元 肖正友受贿案一审开庭

文摘   2024-11-20 17:10   贵州  


11月14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阳市教育局原督学肖正友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肖正友担任清镇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贵阳市教育局督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2.787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正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正友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并作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相关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观山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薇薇
编审|张露花
审核|颜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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