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网恋了......
我们在微信上聊了很多,
双方都觉得对方是“天降良缘”。
于是,
这个秋天,
我带着他回家见家长了......
农忙季节,家里人都在抢收玉米棒子,
没想到对象特别“热情”,还不怕辛苦,
主动帮忙摘家里的玉米棒子,
我想,“这人还怪好的嘞”,
没想到......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初,刘某某将“网恋男友”李某某带回家中,李某某趁刘某某外出之际,将刘某某放在卧室抽屉中的1万余元现金盗走,随即返回外地老家。刘某某发现钱财不翼而飞,查看监控才发现李某某的盗窃行为。后与其联系,李某某回答道,“这钱,就当我向你借的,我已经走了。”刘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判决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处罚。鉴于李某某案发后已退还大部分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其量刑情节,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网络交友需谨慎,甜甜的恋爱,很有可能是“甜蜜的陷阱”!在与人交往时,务必要擦亮双眼,对陌生人保持应有的警惕;尤其是在日常交友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界限,注意保护自己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