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间习惯了互叫常用名,欠条也是签的常用名,可谁能想到因为债务,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等到诉至法院,才发现欠条上的常用名竟不是其真名,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3年8月被告徐某因承包某工程,多次向原告购买五金材料,双方也在多次交易中产生信任,故口头约定以后买材料签单按月结算。同年12月工程结束后,双方通过微信结算,被告共欠付原告货款6千余元,被告称自己近期经济困难,希望原告能够宽限自己几天,并提出以签单作为欠条,原告基于双方长期交易的信任便欣然同意了。
谁知约定的还款期满后,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多次催促未果后,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6千余元货款。
欠条或借条是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重要凭证,因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签署欠条等债权凭证时一定要明确内容、书写规范、签署双方的真实名字并捺印,避免之后产生纠纷,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