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饲养动物的危险性并不仅指身体上的直接接触所致伤害,给他人造成的惊吓也属危险之一。被侵权人的受伤与侵权人饲养的动物使被侵权人受到惊吓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若侵权人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不能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如果动物管理人、饲养人没有违反管理规定,对动物采取了安全措施且所饲养的不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三、无偿遛狗,狗咬伤人,
谁承担责任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动物管理人在无偿帮忙遛狗过程中致他人受伤,应由动物饲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动物管理人在帮工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动物饲养人可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动物管理人追偿。
文明养犬才是对狗狗最大的爱护。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饲养人或管理人应遵守养宠的相关规定,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把文明养宠落到实处。
文字丨张芳敏
排版丨危荣科
校对丨赖丽萍
核发 | 刘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