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他人私人财物属于盗窃行为,并不因为双方的身份关系,而改变这一性质,即便是亲属的财物,未经财物所有人同意,而私自偷拿仍然属于盗窃!
盗窃自家财物,
是否会构成犯罪?
盗窃父母或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父母或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未成年盗窃自家财物,
是否会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对于“近亲属”的定义,民事和刑事稍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八条
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 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第九条 第三款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血缘关系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年龄也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即便自己家的财物也不可以任性妄为,随意偷盗。
文字|张芳敏
排版丨危荣科
校对丨赖丽萍
核发 | 刘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