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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
“基层医生会看病、能看病吗?”是居民心里最多的疑虑和担心,也是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的客观现实存在。
基层医疗机构由于薪资待遇低、个人职业发展前景受限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高层次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日益严重。受客观因素限制,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结构不合理、专业技能人员短缺、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
如何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思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现有人才的综合素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基层医疗机构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和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5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中,介绍了吉林省在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全省基层儿科医生储备方面的落实情况,答复内容涉及到基层职称评审、编制分配、绩效薪酬等方面。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一、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切实强化政府办医责任
(一)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近五年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每年递增5元,2024年人均标准达到94元。2023年中央和省拨付资金近18亿元,县市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补助资金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二)足额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资金由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和村卫生室补助资金2部分组成,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材料成本、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村卫生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2023年中央和省累计筹措拨付资金2.5亿元。
(三)实施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为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500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常用医疗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以及卫生人才培训培养,为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环境,提升诊疗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创新职称评审举措,
引领基层卫生人才发展
(一)积极完善针对性的职称政策。为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印发《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吉人社联〔2023〕156号),突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门诊诊治、预防保健、常见病、慢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注重以医德医风、工作质量、工作业绩、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二)持续推动符合“3010”政策人员的职称认定。结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授权各市(州)人社局负责所辖县乡基层企事业单位“3010”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市(州)人社局对县乡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3010”人员进行职称评聘,实行每月一次的申报和评定程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定职数,并实行单列管理。
(三)稳步推进“双定向”职称评审。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在省内部分县(市、区)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11号),允许省内十个边境县(市、区)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双定向”工作,进一步支持我省沿边县(市、区)人才队伍发展。
(四)不断强化对基层人才的职称激励。为进一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对市(州)及以上城市到县(市)乡(镇)基层一线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且仍在基层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提前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
三、实施“县聘乡用”“乡聘村用”,
推动优质资源下沉
2020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4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补充,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的人员管理效用。
截至2023年底,完成招聘“县聘乡用”166人、“乡聘村用”138人,扩充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积极推动二三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服务,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通过多点执业,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入家庭医生队伍,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求,开设相应服务项目,配置合格人员,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着力提升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拓宽基层人才深造机会
2018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利用中央对地方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转移支付项目,制定《吉林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覆盖地区、受益人群和主要内容,组织各地广泛开展基层医务人员专业培训。
2022年,完成为1154名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这项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对70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245名骨干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2023年,组织各地依托县级医院对82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开展为期1年的专业培训;依托省人民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对133名骨干人员开展为期120天的业务培训;组织各地依托县医院对1000名在岗村医开展临床实践培训;依托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两所医学院校对2023年定向招录的518名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为基层卫生人才深造提供机会,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五、扎实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
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省卫生健康委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会同省内高等院校,重点面向在岗村医,对招录的4793名学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共3155人,占总人数66%;中医学专业1346人,占总人数28%;针灸推拿专业292人,占总人数6%。
目前,村医学员已进入院校培养阶段的第三个学年,实际在校培养4762人。村医学员毕业合格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在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此项政策深受广大村医欢迎,也得到了时任省长韩俊同志高度肯定。2021年开始,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乡村振兴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评选吉林省“最美乡村医生”,每年评出80名,三年累计评选出240名全省“最美乡村医生”,弘扬广大乡村医生长期扎根基层、恪尽职守的职业精神和高尚情操,充分展现乡村医生的社会价值,引导更多人才扎根基层。
2024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组织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开展人员招录和编制保障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农村。
六、积极推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夯实基层卫生人才基础
自2010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依托北华大学、吉林医药学院两所院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生入学即签订教育协议和就业协议,毕业获得本科学历和学位证,按时参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赴签订协议的乡镇卫生院继续服务3年。2023年,组织北华大学、吉林医药学院完成全省73名定向生招收任务,推动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5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一、优化职称评审机制与拓展招聘自主权
(一)积极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为了更好的稳定和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对现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印发了《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吉人社联〔2023〕156号),适当降低临床包括儿科、护理等专业人员申报学历等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要求申报高级职称。
(二)持续推动符合“3010”政策人员的职称认定。结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需要,授权各市(州)人社局负责所辖县乡基层企事业单位“3010”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市(州)人社局对县乡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3010”人员进行职称评聘,实行每月一次的申报和评定程序,向基层医生包括儿科医生倾斜政策。
(三)稳步推进“双定向”职称评审。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我省沿边县(市、区)发展,针对集安等10个沿边县(市、区),我们印发了《关于在省内部分县(市、区)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11号),允许省内十个边境县(市、区)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双定向”工作。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市(州)人社部门指导和综合评估下自行确定职称“双定向”评审系列(专业)。
(四)出台基层绩效工资激励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 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理核定基层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双考核、双挂钩”,强化绩效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知识价值为导向,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有突出业绩人员、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二、依托高等医学院校,
强化儿科学教育与基层医疗人才培养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儿科学专业建设,已支持三所高校开设儿科相关专业。其中,吉林大学开设了临床医学(5+3,儿科学)专业(授予医学学士、硕士学位),延边大学开设了儿科学研究生专业,长春中医药大学开设了中医儿科学本科及研究生专业(2021年,该校中医儿科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同时,省教育厅重视基层医疗人才定向培养,支持北华大学等省属医学院校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委培工作,持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2024年,进一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目前已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招生计划包括儿科专业在内的临床专业150人,相比2023年增加10%以上。
三、组织专项招聘,
不断充实基层医务人员力量
(一)不断扩大基层公开招聘自主权。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2018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向县(市、区)全部下放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均可会同人社部门自主组织本地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各种招聘形式均应充分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
(二)实施“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2020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直接招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完成招聘“县聘乡用”422人、“乡聘村用”246人(其中,2023年招聘182人,包括县聘乡用115人,乡聘村用67人),极大缓解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应聘人员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要求办理落编手续,并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人员统筹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一定期限,5年内累计下沉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阶段性连续性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四、加快提升基层儿科服务能力,
促进中医药在儿科领域的发展
(一)在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面。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医疗保障能力,缓解儿科专业人才紧缺状况,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多年来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推动县级医院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落实。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设立中医儿科转岗培训基地,面向全省免费招收中医医师,通过培训儿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临床技能,使其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
(二)在中医儿科医疗质量提升方面。加强中医儿科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依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立省中医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全省设立儿科的公立中医医院进行诊疗方案培训和医疗质量监督。同时,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不断提升我省中医儿科诊疗服务能力。
(三)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方面。成立了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举办小儿推拿技术省级师资培训班,培训学员90人。推动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活动实施,依托长春市中医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健康干预,依托省妇幼保健院开展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整理自吉林省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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