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起,坐飞机也不需要打印报销了!财务部关于机票电子行程单报销的通知.docx

职场   2024-11-15 15:01   广东  

大家好,我是会计君。

继火车电子发票全面施行后,12月1日起,机票也不用再打印纸质行程单进行报销了!

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2024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

下个月起,坐飞机也有电子发票了

财务部关于机票电子行程单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要求,公司决定即日起启用机票电子行程单的报销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凡涉及因公出差,所产生的搭乘飞机的费用,可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行报销,发票样图见附件1。
2、员工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员工开具电子行程单时候务必开具公司抬头及税号,如果未开具公司抬头,请红冲后重新开具,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具体开具流程见附件2。
3、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4、飞机发票报销时间、报销标准等其他要求继续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A公司财务部

2024年11月x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民航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以下简称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

  二、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样式见附件1。

  三、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

  四、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

  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六、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二)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购买方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行程单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八、电子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行程单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九、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1.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航空电子客票相关热点话题

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需求,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了纸质行程单邮寄费用。

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实现相关业务“网上办”;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未来随着纸质行程单的使用大幅度减少,行程单的印制、发放、作废回收、打印系统维护、邮寄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行使用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电子行程单VS纸质行程单




Q1

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时,需要客户提供哪些信息?

在与机票销售机构确认客票信息后,客户还需要提供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收发票的邮箱“购买方名称”是客票报销单位的全称,连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税号,务必正确提供。

Q2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错误应该怎么办?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一旦开具,信息不可更改。如有错误,可以联系开具单位进行重新开具。

Q3

如果客票改期了,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会如何处理?

客票改期后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须将客票改期手续费与票价加和。电子行程单版式文件票价展示“票价+改期手续费(不含税)”,税额“票价税额+改期手续费税额+燃油附加费税额”。因此,原客票与改期后的客票是开在一张票上

Q4

客票部分航段退票时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怎么开?

多航段客票部分航段退票,在电子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完毕后,可开具电子行程单。开具后行程单版式文件仅展示客票已使用行程,不含退票行程,票价显示实际使用航段价格

Q5

客票退票后产生的费用可以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吗?

客票退票后,不允许开具电子行程单,所产生的退票手续费,须由机票销售机构开具退款凭证。

Q6

航班变动第二张客票没有产生费用,如何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吗?

根据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业务要求,目前客票的票价、燃油附加等金额全部为0时,不支持其开具电子行程单。可以与换开前的第一张客票合并开具。凡是多次换开情况,都可以为旅客开具一张行程单。当客票换开后且全部航段使用完毕后,可将原客票和所有换开客票进行合并开具,电子行程单票面展示其换开历史票价加和,行程展示旅客最终已飞全部行程。合并开具电子行程单后,其中任意一张客票不允许再单独开具。如任意一张换开客票已打印纸质行程单,则不支持合并开具电子行程单。合并开具销售方主体为最后一次换开客票的出票航司

Q7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否有时效性?

(1)开具:旅客单航段或多航段电子客票在所有航段使用完毕后180天内,可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

(2)报销: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报销,具体时效根据各单位规定而定

机票、火车票全面数电票后

申报抵扣方式大改!

机票、火车票全面数电票后,申报抵扣方式大改,不再需要通过手动计算的方式填写了

1、电子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单位可通过登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

2、纳税人购进国内航空、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带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字样的数电票,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其进行用途确认,其进项税额自动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二)其他扣税凭证”第8b栏中,不再通过手动计算方式填列。

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和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旅客仍可使用该纸质行程单报销入账,购买方仍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航空电子行程单如何开具?

电子行程单开具,各个航空公司略有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以深圳航空为例,在“深圳航空”APP上购买机票的旅客可在首页选择“深航易行”,然后在售后服务中找到“电子行程单”,选择需要报销的行程,选择抬头,确认开具信息,最后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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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国际航空为例,在国航APP上购买机票的旅客可在APP首页选择“全部服务”,然后在客票服务选项中点击“报销凭证”,再选择“电子行程单”,最后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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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为会计头条原创整理,来源:会计头条、国家税务总局。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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