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10月14日下午,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邀请市第六中学60余名师生及家长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在场人员全体肃静,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
开庭审理的是曹某危险驾驶案和段某某盗窃案。经过法庭审理,当庭宣判。曹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最终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3000元。段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7000元,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刘冉又结合盗窃、打架斗殴、性侵害等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讲解,教育青少年们遵纪守法,远离犯罪,提升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自觉与法同行。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和讲座,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和庄严,深刻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少年。霍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多元途径构建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将法治思想渗透进每一个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中,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来源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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