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通辽中院召开2024年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通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主持会议,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桑立伟到会指导。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第10期《党建》刊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署名文章等内容。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光,中院党组成员、提名副院长韩静华,环节干部倪慧龄、闫莹莹、陈婷婷五位同志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抓好“六个工程”和“闯新路、进中游”奋斗目标,督促干警在思想行动上跟紧步伐,梳理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为大局工作做好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
一
要聚焦党史学习,切实树立正确党史观
深刻领悟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政治属性,聚焦法院主责主业,用好各类红色资源、传播媒介,统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
要聚焦主线任务,高标准完成审执目标
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重要使命,强化“如我在诉”的意识,紧抓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找准破解质效指标提升的关键点,全力完成好年度审判执行目标要求。
三
要聚焦基层减负,动真格整治形式主义
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规定》纳入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市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
中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环节正副职参加会议。
供稿 ┃ 通辽中院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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