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晚9点30分,收到公安机关发来的短信:"张某,在乌兰浩特市某宾馆有登记信息,请前往核实调查"。执行干警立即与案件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协同驱车500余公里赶往现场。
案情介绍
此案中被执行人张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某贷款公司借款7万元,后因张某迟迟不还而被贷款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支付贷款公司本息合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向库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曾多次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均无果,后向被执行人居住当地基层组织及申请人调查得知,张某因在本地经营饲料亏损,已前往兴安盟开拓市场,但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承办法官也多次对张某财产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随后,库伦法院执行局将本案连同一批久拖未决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我们是库伦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请你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凌晨3点30分,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张某一脸震惊。承办法官向其告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在执行人员耐心释法和严肃执法的双重压力下,张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坦白因开拓市场资金有限,无力一次性偿还。在执行法官调解沟通下,张某筹集3000.00元,约定剩余款项年底前给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近期,针对部分被执行人难找、逃避执行等"执行难"问题。库伦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有效化解了执行案件人难找、物难寻的被动局面。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联动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坚决以高压态势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 库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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