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执行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人大代表和检察官一行人共同监督、见证下,开展了一场执行行动。
张某某、王某某向库伦镇辖区某银行借款10万余元,以张某某名下一处房产作抵押,二人到期未能偿还借款,案件经过诉讼程序后,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该案案情简单,在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时拍卖房产即可顺利执行,但二位被执行人始终无法取得联系,在对二人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后,执行员决定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而在委托评估前需要对房屋进行勘察核实、清点物品。
为了保证执行过程的规范、透明,库伦法院执行局邀请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共同见证执行。在现场,执行员向到场的见证人员介绍案件情况,并依法对房门强制开锁,进入房间后,认真对房屋进行勘察、核实房屋情况,对屋内所有物品一一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工作,执行现场井然有序。下一步,执行员将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做好房屋腾退工作。
通过此次行动,展现了库伦法院执行干警依法严明、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见证执行的人员对执行干警依法履职、规范执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阳光执行”理念,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 ┃ 库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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