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丨麦新法庭:“红色调解室”绘就和谐新篇章

政务   2024-10-10 17:21   内蒙古  


在风景秀丽的麦新镇,有一片被红色精神深深浸润的土地。在这里,开鲁县法院麦新人民法庭积极响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号召,创新性地设立了“红色调解室”,将党建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红色+”党建引领运行模式,为当地群众搭建起一座座通往和谐的桥梁,让“少讼无讼”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常态。



红色基因,根植于心


著名革命音乐家麦新(《大刀进行曲》作者)生前在开鲁县任职,开鲁县的群众忘不了麦新为这片土地所作出的贡献,麦新信念坚定、艰苦奋斗的精神也在这片土地上继续传承,麦新人民法庭就设在麦新最后工作的地方—麦新镇(原五区)。



为深化基层治理,发挥“枫桥经验”,切实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麦新人民法庭建立红色调解室,“红色调解室”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的命名,更是对革命老区红色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室内,鲜红的党旗与革命先辈的画像交相辉映,诉说着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激励着每一位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庭通过举办“党日活动”、“四史学习教育”等活动,让红色基因在调解员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他们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不竭动力。



“红色+”模式,创新引领



红色+法治宣传



法庭利用“红色调解室”作为阵地,创新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法官及调解员们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纠纷、邻里矛盾等法律常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有效预防了纠纷的发生。



自开展“红色+法治宣传”活动以来,麦新人民法庭共举办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面覆盖辖区村镇,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法律咨询量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0%。


在一次法治宣传活动中,法官通过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知识,成功预防了一起潜在的土地流转纠纷。村民老李原本打算将自己闲置的土地流转给外村人经营,但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担心权益受损而犹豫不决。调解员及时介入,详细解释了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帮助老李起草了规范的流转合同,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红色+多元解纷



面对日益复杂的基层矛盾纠纷,法庭积极探索“红色+”多元解纷机制。除了传统的调解方式外,还引入“红色志愿者”、“乡贤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形成“法院+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的多元共治格局。特别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重大疑难案件,法庭还创新性地运用“红色调解室”的“圆桌会议”模式,邀请各方代表共商对策,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人民调解员驺某、乡贤、人大代表在麦新法庭红色调解室进行调解。承办人李法官充分运用“枫桥法庭”精神,在法官和调解员的细致说明和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由针锋相对、僵持不下慢慢转变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认识到各自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违约行为。最终,原、被告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劳务费用欠款为6500元,原、被告都存在一定的责任,遂法官调解双方各承担一半,最终被告刘某于当日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在此次调解工作中的用心用情用力表示高度赞扬和一致认可。



麦新人民法庭的“红色调解室”,以党建为引领,创新打造“红色+”运行模式,不仅为当地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更在潜移默化中弘扬了红色文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上,“红色调解室”正成为推动实现少讼无讼、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力量。



供稿 ┃ 开鲁县人民法院

编辑 ┃ 郝佳瑞
审核 ┃ 韩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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