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减息是银行针对企业贷款,减免部分利息。有些是银行主动对企业做出政策性优惠,有些是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三方谈判促成的优惠措施。无论减息的动因是什么,银行减息都视作,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账务处理
银行减息,应在确认收到减息时,以收到减息的通知或贷款到期付款的凭证为原始凭证。净额法下冲抵“营业外支出”,总额法下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录如下:
1、获取贷款长期贷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3、确认利息减免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总额法)
营业外支出—政府补助(净额法)
4、获取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5、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6、确认减免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总额法)
营业外支出—政府补助(净额法)
说明1:利息减免属于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不能计入其他收益,也不需要冲抵成本。
说明2:减免时,应急利息计入借方,代表可减免额。贷款结束后,借方余额一定为零,如果借方有余额代表还有未实现的减免额。这时要么记账有误,要么是未真正全额享受到优惠,无论那种情况,都需要做红字分录冲回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