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处理原则
1、不可再生产的残料,不记成本。出售残料的收入计其他业务收入,出售时无需结转成本。(以出售残料作为主要收入的企业除外)
2、可再生产的残料,按能够使用的评估额,冲减生产成本。
3、生产过程中残品量在正常范围内的,属于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消耗,残品不分摊成本,所有成本记入正常产品中。
4、超出残品率的非正常残品,需要与正常产品共同分摊生产成本,并入库后做报废处理。
1、不可回收的残料
不可回收残料不分配生产成本,出售前不会在会计账面中体现。出售后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特例:以出售残料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企业,需要计算残料成本。
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铝制标准件。每生产100个标准件耗费铝材100千克,市场价值不含税2万元,耗费人工及其他成本50元/件。标准件市场价格250元/件。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料20千克,废料不能用于再生产,出售价格为100/千克。假如甲企业,生产100个标准件会计分录。
提示:甲企业生产标准件市场价格250元,市场价格也是250元,所以甲企业只出售产品,无法产生利润,利润主要来源于出售残料。
①、领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②、结转人工成本
借:生产成本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
③、商品生产完成入库
借:库存商品—xx产品 2300
库存商品—xx残料 2000(按残料市场价格入库)
贷:生产成本 25000
2、可回收的残料
可回收继续使用的残料冲减生产成本。在会计上,可以理解为未使用的原材料。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1、正常范围内报废的残次品
正常范围内报废的残次品,不分摊生产成本。所有生产成本记入正常商品中。如残次品还有价值可以出售,则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部分残次品经过加工还能正常出售则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继续加工产生的)
制造费用等
与同批次正常商品一同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2、超出正常范围内的残次品
所谓超出正常范围,即非正常生产形成的残次品。而是由于管理疏忽、个人操作问题、原料问题出现的规模较大的残次品。需要将残品按正常商品入库,入库后在报审批后再做处理。
例1:甲企业生产一批A产品的过程中,出现了50%的残品率。经鉴定,残品无任何利用价值。这批产品总量1000件,消耗原材料10000元,对应进行税1300元;直接人工成本20000元。分摊制造费用10000元。最后经过审查,出现残品原因是因人员操作不当,责任人承担此次损失的50%,企业承担50%。
1、发生残品即入库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20000
库存商品—残品 20000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10000
—直接材料 20000
制造费用 10000
2、申报残品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0650
贷:库存商品—残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50元
说明:因“管理原因”损失的原材料,其进项税不能抵扣。
3、审批后各自承担50%
借:管理费用—产品损失 10325
其他应收款 10325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