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看到税务平台上一个这样的留言,问职工子女的保育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税务机关并没有在平台上给予答复,在这小编给一下回答。
1、这个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范畴,限额内可扣除。
为职工子女报销的费用属于职工福利,收到职工总额14%的限制。限额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额部分不得税务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2、个税:属于发放到个人手中的个税。
应在报销当月并入职工工资合并计算个税,进行个税预扣。年终汇算时,由于个税专项扣除中已经包含了子女教育费或3岁以下婴儿看护费,所以这部分报销,不能在个税汇算中扣除。
3、私企报销“子女托育”费,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入账。
职工子女托育费如果按凭证入账“托育费”,走的是职工个人福利,个税会相应的提高,企业在税前扣除上,挤占职工福利的可用额,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这么入账对企业来说即增加了凭证量,还增加了隐形税负。对个人而言,也没有节税。
所以,一般企业为职工报销“子女托育费”。不需要任何凭证,直接计入工资额。这么入账即不需要额外凭证,又不挤占职工福利额,还能扩大工资总额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