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各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
按照《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参训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电工电子类(三级)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27日(12月20日报到)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正式发布起至2024年12月18日
本期培训活动定位为以评促训,基于参训教师具备一定的电工电子类专业课程教学经验以及具备至少1门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在专家授课、答疑及给定学习材料自学基础上,独立和小组协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成果产出,通过授课专家过程性评价及考核专家终结性评价,有效培训一批电工电子类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能胜任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等工作任务,具备课程教学和考核实施的能力水平。
通过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满1年且具有1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或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或参加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可直接参加二级教师培训。
电工电子类(二级)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29日(12月20日报到)
报名时间:自本通知正式发布起至12月18日
本培训依据《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制定方案,主要聚焦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学习任务考核设计、学习任务教 学资源开发、示范课设计与实施核心工作模块,培训和提升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的学习任务教学、考核设计分析和资源开发、教学示范的综合职业能力。
本次培训包括《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工学一体化考核设计》、《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4 门课程。
培训考核方式及联系方式,详情请访问技工教育网下载相关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