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各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
根据《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参训教师为全国技工院校教师,且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一)培训专业大类:机械类
(二)培训级别:三级
报名时间:即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2日-12月28日(12月21日报到)
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7号)。
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
培训考核方式及联系方式,详情请访问技工教育网下载相关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