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各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
全国技工院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业教师,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一)交通类,三级,30人
(二)机械类,三级,30人
(三)信息类,三级,30人
(一)培训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5日
(二)报到时间:2024年12月8日
(三)返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山东省淄博市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
(三)教学场地和设施使用管理。
(一)培训对象:全国技工院校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参训教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三级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满1年;
2.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
3.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
4.参加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
(一)交通类,二级,30人
(二)机械类,二级,30人
(三)信息类,二级,30人
(一)培训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7日
(二)报到时间:2024年12月8日
(三)返程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山东省淄博市
(一)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
(二)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
(三)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
(四)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
培训考核方式及联系方式,详情请访问技工教育网下载相关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