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安排和启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各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
全国技工院校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专业教师,具有 1 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
(一)机械类,三级,30人
(二)交通类,三级,30人
(三)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三级,30人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二)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7日(12月20日报到,12月28日返程)。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朝阳区化工路51号)
(一)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
(二)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
(三)教学场地和设施使用管理。
参训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三级一体化教师培训满 1 年且具有 1 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二)参与过第一、二、三批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并承担教学工作;
(三)参与过《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
(四)参加过全国技工院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
(一)机械类,二级,30人
(二)交通类,二级,30人
(三)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二级,30人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二)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9日(12月20日报到,12月30日返程)。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朝阳区化工路51号)
(一) 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分析与策划;
(二) 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考核设计;
(三) 工学一体化学习任务教学资源开发;
(四) 工学一体化示范课设计与实施。
参训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高级职称,通过二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满1年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经验;
(二)参与过汽车维修等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
(三)参与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材办组织的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专业教材开发;
(四)参与过《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开发。
(一)机械类,一级,30人
(二)交通类,一级,30人
(三)工业综合与农业类,一级,30人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二)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8日(12月20日报到,12月29日返程)。
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朝阳区化工路51号)
(一) 工学一体化课程转化与设计;
(二) 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方案设计;
(三) 工学一体化教师教学工作指导。
培训考核方式及联系方式,详情请访问技工教育网下载相关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