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交易实践研究——以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为例

文摘   2024-11-16 10:39   湖北  

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座”,近年来我国数据中心快速增长。截至8月19日,湖北省楚天云数据中心已安全稳定运行3000天,年节约用电量约50万千瓦时湖北日报对此进行聚焦报道。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生产要素。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交易平台对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提升数字经济质量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数据交易市场的现状与挑战,探讨构建数据交易平台的实践路径,以湖北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为例,提出相应的实现方案并实践,通过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推动区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数据交易;数据流通;数据交易平台

引言

数据要素是继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具有可复制、可共享、无限增长和供给的禀赋,打破了传统要素有限供给对增长的制约,为持续增长和永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数据流通交易不仅能够释放数据的价值,还能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然而目前数据交易市场的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数据确权难、交易合规性低、交易模式单一等问题。因此,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交易平台成为推动数据要素流通的关键。

研究背景

自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以来,国家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起到关键性作用;2021-2022年,中央多次发文,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等文件,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2023年12月出台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目标,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场内交易规模大幅提升。
数据流通交易现状分析
据IDC预测,中国大数据市场2021年整体规模超110亿美元,且有望在2025年超过250亿美元,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截至目前,数据要素交易仍旧是我国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最难攻克的问题。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陆续建设了近50家数据交易中心(所),数据交易在整体上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整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数据交易仍面临标的物是什么、要素市场角色不清、缺乏基础规则等问题。
3.1 数据交易政策环境
目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呈现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并存的特点,包括原始数据交易和数据产品交易。现有的交易体系尚不能满足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要求。数据确权难、交易合规性低、交易模式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数据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交易平台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我国在数据开放与共享、数据权利与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数据要素市场化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数据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引作用。这些政策为数据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8月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流通交易两大体系。到2023年底,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组建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建立,数据要素市场整体框架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数据要素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体系搭建完成,更多成熟可复制的应用场景不断涌现,数据要素市场更加健全;到2025年底,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
3.2 数据交易市场特点
当前我国数据交易市场呈现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并存的特点。场内交易主要依托数据交易平台进行,具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特点;场外交易则主要通过私下协商、合同交易等方式进行,具有灵活性、便捷性的特点。然而,现有的交易体系尚不能满足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要求,存在数据确权难、交易合规性低、交易模式单一等问题。2022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已突破900亿元,但当前规范的场内交易占比仅为2%-3%,大量交易集中在场外。数据交易所已经从最初撮合交易、参与数据交易,逐渐到培养生态体系,通过引入数据经纪人活跃市场,使参与数据交易的人员规模不断增加,数据交易更加透明公平。
3.3数据交易市场挑战
数据确权难,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产权规则在理论和立法层面长期未能清晰界定,导致数据确权成为数据交易的重大障碍。交易模式单一,现有的数据交易模式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难以满足日益丰富的场景需求。数据流通难,主体安全、技术保障、过程监管缺乏系统性保障,合法合规的规模化流通缺乏有力支撑。数据变现难,供需信息不对称,数据场景价值挖掘不落地,从数据要素到变现数据商品缺乏市场化经验。交易生态不完善,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和建设进展速度较慢,数据的交易系统、交易平台、安全保障等基础建设仍处于探索开发阶段,缺乏统一的可信流通环境,交易双方信任机制难以建立。
需求分析
湖北省出台了正式文件,明确了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体系,打造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通过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可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数据流通交易平台通过提供数据产品交易、数据服务、数据资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可以促进数据资源的流通和利用,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还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机构参与数据交易,形成数据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建设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一个安全合规的交易场所,有效打通服务实体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区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平台体系构建
5.1 总体设计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提供交易入口,实现数据集、API等多元的数据产品类型的上架、购买、交付等业务流程,需方与供方可以实现场内数据交易。形成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支撑能力,提供表单流程配置、需求撮合能力、产品多形态交付支持等,建设流程中心、需求撮合管理等系统/功能模块,实现通过系统配置,应对灵活多变的业务流程,有效支撑业务的良好运转。搭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运营管理体系,通过系统支撑系列运营活动,实现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用户增长,提升用户活跃度和黏性,实现平台智能化运营与监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保障运营安全。
5.2 业务流程
图1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业务流程
该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是一个综合性的数据流通与服务平台,旨在促进数据的合规、高效、安全交易。其业务架构涵盖了从数据供方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多个环节,确保了数据交易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
首先,数据供方作为数据源头,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标的产品。这些产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核后,被上架到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供数据需方进行选择和购买。在交易过程中,数据局作为数据交易监管机构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监督整个交易流程,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发改委对数据交易进行交易监管和价格监测,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在交易服务阶段,平台提供了交易申请、交易评估、交易撮合、交易实施和交易结算等一系列服务。其中,需求匹配和质量评估是交易撮合的关键环节,它们确保了供需双方的需求能够得到精准匹配,并且数据的质量得到保证。此外,平台还提供了电子合约、在线结算、评价反馈和日志记录等功能,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可追溯性。
除了交易服务外,平台还需要注重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在数据上架前,平台会对数据进行安全评估,并在交易过程中实施在线试用和实时交付等措施;平台还提供了在线支付、争议仲裁和存证溯源等服务,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交易纠纷和安全问题,并通过信息公示和存证审计等措施,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平台还积极与全国主要数据交易机构进行互联互通,以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数据交易平台还需要构建数商生态体系,包括数据服务商、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合作伙伴,这些合作伙伴为平台提供了丰富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共同推动了数据交易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平台通过完善的业务架构和优质的服务体系,为数据交易提供了高效、安全、合规的解决方案,推动了数据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5.3 平台架构
图2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总体架构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总体分为应用层、业务层、技术支撑层共三层架构,为交易主体提供安全、可信、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同时平台采用成熟的安全机制、标准规范体系等为数据交易业务保驾护航。具体内容如下:
应用层为交易平台门户与前端应用、可视化大屏,通过对平台门户提供数据产品展示与售卖服务,按专区分类展示,供需撮合服务,信息公示服务、数商空间管理等;可视化大屏是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的重要展示工具,它通过图形化、动态化的方式展示平台的运营数据、交易数据等信息,为平台运营者和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
业务层为数据交易提供业务、运营的完整支撑,包括组织主体工作台、数商工作台、运营管理平台等三大工作台,通过分角色进行业务的管理。
技术支撑层提供数据要素流通统一技术支撑,通过统一认证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用户和权限管理,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底座,对接登记平台、授权运营平台、电子签章;基于区块链技术以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为每一笔数据交易提供了坚不可摧的“数字指纹”,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通过存证平台进一步巩固了交易证据的法律效力,为交易双方构建起坚实的法律保障。
5.4 设计关键点
5.4.1 支持多种交易模式
产品市场直接申购:需求方可以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查询检索分类浏览的方式,寻找自己所需的数据产品或服务。
供方产品预售:由于数据产品进入交易所上架交易有一定门槛,数据提供方可以发布产品预售,根据此产品的市场需求收集来调整产品策略。
供需匹配:数据需求方的数据需求具有行业性及多样性,产品市场的数据产品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可在需求大厅发布需求,让经纪人进行供需撮合,更专业的完成供需匹配。
5.4.2 支持多种交易标的
数据交易平台的交易标的包括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工具等,其中数据产品又分为数据API、离线数据包、数据报告、数据应用方案、数据服务等。
数据产品:主要包括用于交易的原始数据和加工处理后的数据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API 、离线数据包、数据应用方案等。
数据API:API是一种计算接口,它定义了多个软件或组件之间的交互方式,包括可以调用或请求的种类、方法,以及数据格式和应遵循的惯例等。API可以是完全定制的(针对特定组件),也可以基于行业标准设计,以确保互可操作性。通过信息隐藏,API实现了模块化编程,从而允许用户独立使用接口。在API数据流通模式下,数据提供方将处理完的单方结果数据以接口形式输出,数据使用方调用该接口,双方完成数据流通交互。为具备 API 接口使用能力的需方所用,涉及调用地址、请求方式、返回结果等内容。属于产品描述复杂度较低和资产专用性较高的数据产品,比较容易以集市交易模式进入数据流通市场。
离线数据包:是一种传统的服务提供形式,通常用于数据流通与应用。基于数据包的流通一般属于批量流通。数据包可以在数据提供方和数据使用方之间进行交换,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如数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数据应用方案: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需求,针对性的提供各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需要与需方以项目制深入沟通,了解应用需求,定制方案。定制化程度较高,成果专属性较强。例如数据宝新零售行业解决方案,描述内容包括数据来源、不同服务对象、核验方式、画像描述等内容,以构建电商用户 360°全方位数据风控体系及画像解决方案。
数据服务:数据服务指卖方提供数据处理(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数据建模、分析处理服务、数据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服务、合规认证服务等。
数据工具:指可实现数据服务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和管理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数据清洗工具、数据分析工具、数据可视化工具、数据安全工具。
5.4.3 重要信息存证上链
所有交易数据、证书信息均将上链存证,还可以自行在线上传证书文件,或输入证书的数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商入驻证书编号、区块链hash进行真伪核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这不仅极大地增强了交易双方的信心,也为数据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石。这些改进不仅提升了证书的信息承载能力,也增强了其在行业内的认可度与权威性。
5.4.4 模块化设计
采用模块化设计,确保平台能够灵活扩展和集成新功能模块。每种交易标的对应一个独立的功能模块,方便后续的维护和升级。
交易管理能力:支持数据产品、软件系统、算力资源等多元化标的的发布、浏览、搜索、询价、议价、成交等全流程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标的,提供定制化适配方案,确保平台能够灵活支持各类交易需求。
安全监管能力:包括身份认证、数据加密、访问控制、交易审计等功能,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数据分析与评估能力:利用大数据和AI技术,对交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为交易双方提供价值评估、风险预警等服务。
图3 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平台示意图
实践案例分析

湖北省数据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立了完善的数据交易规则和流程,明确了数据权属、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等关键要素。同时,该平台还建立了数据确权登记制度,对数据资源的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进行明确界定和登记。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市场准入、评估咨询、合规审查、产品登记、撮合交易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数据流通交易的合规化管理。在申请环节,要求数据供方明确说明交易数据的来源、内容、权属情况和使用范围,提供对交易数据的描述信息和样本,数据需方应披露需求内容、数据应用场景。平台运营方对数据供需双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核,督促双方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在交易磋商环节,数据供需双方应对交易数据的用途、使用范围、交易方式和使用期限等进行协商和约定,形成交易订单。平台运营方对交易订单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要求。在交易实施环节,平台与数据供方和数据需方签订三方合同,明确数据内容、数据用途、数据质量、交易方式、交易金额、交易参与方安全责任、保密条款等。如发现数据交易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平台运营方将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取得成效方面,平台已吸引入驻数商167家,设立了“医疗健康”“能源电力”“供应链物流”“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智慧交通”“时空地理”等6大数据专区,上架“电力供应商合同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车路协同智能驾驶算法”等263个数交易标的,交易金额超6000万元,接入电力、产业链等100类数据2000多亿条,研发出首批“楚系列”产品35款,并通过平台提供的数据咨询服务,实现多笔数据资产入表。通过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企业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所需数据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和生产效率。为加快培育数据产业生态,联合16家单位代表,发起倡议,诚挚邀请业界同仁加入这一“数商共同体”,携手构建繁荣共生、创新发展的数商生态,共同推动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未来展望
7.1 数据互联互通
数场是聚焦数据低门槛接入、大规模流通、高效安全利用等需求,在综合当前数据流通利用技术和解决方案的基础上,拉通各种数据平台及应用,探索建立开放普惠、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
根据国家层面顶层规划,是基于数场统一底座,可实现与其他数据流通技术平台,包括数据空间、数据元件、隐私计算服务平台、数据流通链等多种数据流通利用解决方案的互联互通互认。湖北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了与其他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需求,以期望在未来打通以下方面的互认互通。
7.1.1 数据产品互认互通
推动数据产品在不同数据交易平台上的“一地上架,全国互认”。建立统一的数据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确保数据产品的质量和可信度。
7.1.2 数据需求响应机制
实现数据需求在不同数据交易平台上的“一地提出,全国响应”。建立高效的数据需求匹配和响应机制,降低数据交易的成本和时间。
7.1.3 统一数据交易标准
制定并推广统一的数据交易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交易流程、数据定价机制、数据质量评估等方面。确保各数据交易平台在数据交易过程中遵循相同的标准和规范。
7.1.4 参与主体互信机制
建立数据交易参与主体的互信机制,包括数据产品供应商、数据需求方、数据资产评估方等。通过实名认证、信用评估等手段提高参与主体的可信度和安全性。
7.2 创新交易模式
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的中介服务机制、数据经纪人制度等新型交易模式。通过创新交易模式,可以降低交易门槛和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质量,为数据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将积极探索和实践跟多新型交易模式,把平台提升为一个集数据发布、搜索、评估、交易、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数据交易平台,引入智能化匹配算法,根据数据提供方和需求方的需求,自动推荐合适的交易对象,通过智能化匹配算法和数据质量评估体系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交易双方能够快速找到满意的交易对象。

结语
构建安全、合规、多元化的数据交易平台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提升数字经济质量的关键举措。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生产要素,而数据交易市场的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当前数据交易市场的现状与挑战,积极探索构建数据交易平台的实践路径与理论研究。通过建立完善的数据交易规则和流程、明确数据权属、加强数据安全与合规性管理、推动数据交易平台的多元化发展等措施,我们可以构建出一个高效、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平台,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应共同参与数据交易市场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结构,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和市场化配置,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全国数据要素联盟和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的引领下,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旨在打造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交易平台,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一个安全合规的交易环境。数据流通交易平台能够不断创新和完善,为数据要素的高效流通和市场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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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欣(湖北省数产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数据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余阳(湖北数据集团副总经理)、古伟(湖北数据集团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副总经理)、闵全鑫(湖北数据集团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平台产品经理)、黄飞飞(湖北省数产集团产品研发部 研发经理)

来源:湖北数字产业联合创新研究院

编审:办公室

数据湖北
湖北省数据局信息公开、服务社会的官方平台。发布权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提供政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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