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鼎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美食   2024-03-27 14:50   山西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也十分严格。从2009年3月探索建立了食品添加“五专”管理制度到2011年8月22日明确规定,再到如今,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成为了监管部门对添加剂的监管要点,无论是餐饮服务行业还是食品生产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都应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今天我们就来说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一)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管理的要求
第五十条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六十条 
  食品添加剂经营者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1

 专店采购

1、供应商需有资质:在采购前必须查看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宜做到定点采购:添加剂的采购宜避免多个供应商同时采购,特殊情况需要在不同供应商采购同一种添加剂时,要避免采购同一个批次的,而且要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注明添加剂的批次号及生产日期,便于安全管控。
3、添加剂的索证:添加剂的索证包括生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半年内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同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一定不能漏了《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副本明细才是真正证明生产商资质的。
4、添加剂的索票:添加剂的票是指有经销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公章的出货单。出货单上的信息要详细,便于追溯。

2

专柜储存

1、专柜上锁存放,并标注“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2、添加剂存放柜内不能存放其他食品原材料
3、添加剂存放位置宜固定不经常变更位置,便于大家领取及使用。
4、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怎样区分哪些是食品添加剂,哪些是普通食品原材料呢?
看外包装上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看SC后面第一位数是“1”还是“2”,SC后第一位数字是“1”代表是食品及食品原材料,SC后第一位数字是“2”的代表是食品添加剂。

3

专人领取

1、添加剂保管与领取要做到专人负责。

4

专人登记

1、添加剂使用完后,应及时填写添加剂专用台账记录,包括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制作食品的名称、实际使用剂量、使用限量、称量人员签字、复称人员签字等信息。

5

专人使用

1、使用添加剂时,应专人使用,在称量时,应一人负责称量,一人负责核对;使用的工用具应是专用的(如电子秤、勺子等)。
2、 称量器具需定期校准
3、使用有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应精准称量使用。

6

其他要求

1、标签标示内容应符合GB7718-2011标准要求的内容(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食品添加剂,可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

2、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原产国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可不标注产品标准代号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4、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厅、食品摊贩等)及个人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5、不得使用含铝泡打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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