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大约是15天,2024年12月10日结束。
▲征求意见稿发布
▲连升路部分路段经常停有私家车(资料图)
关于公开征求对
《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
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
(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虎门镇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及停放,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我镇拟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道路停车泊位重点区域路段。现将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通告名称:《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公开征求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将书面意见邮寄至东莞市虎门镇威远城建办公区交通运输分局(邮政编码:523000)。
2. 将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dghmzdqy2022@163.com。
四、联系方式:0769-82890460。凡对文件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方式提出,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函信封注明“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建议)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虎门镇交通强市建设行动
分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虎门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
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本辖区内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路段划定
(一)禁设区域路段:省道S122、省道S256、县道X241(厚虎路段)、县道X241(怀雅路段)、虎门大道、连升路、滨海湾大道、环莞快速、金宁路
(二)重点区域路段:广场路、港口四横路、永安路、运河南路、永安路三巷周边、虎门寨仁义路、银龙路、仁爱路、仁德路、仁寿路、仁和街、仁贵街
(三)非重点区域路段:太沙路、银龙南路、长德路、运河北路、人民南路、永康街、太宝路、涌头朗河边路、长堤路、北坊河堤路、新涌北路、王屋西涌边路
二、有关要求
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
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车辆;
(三)按照规定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四)不得骑压停车方格线停放车辆;
(五)按规定支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 来源 | 政府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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