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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尚天平·我的办案故事
作者:卞芳芳 姜堰法院开发区法庭法官助理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2020年成立了少年家事案件专业审判团队“艳雯芳家事驿站”,我是核心成员法官助理卞芳芳,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案件的辅助审判工作,处理的案件包括离婚、抚养、赡养、财产分割等纠纷。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仅要求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拥有高度的同理心,学会倾听各方当事人的心声。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旗帜鲜明的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来为了解决问题,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而以传统的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程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并非唯一或最佳的途径。毕竟,一纸判决不足以修复濒临破裂的家庭关系,也无法抚平当事人内心的创伤。要化解矛盾,平息争议,最佳途径莫过于调解。调解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而非依赖法院刚性的判决。在离婚纠纷中,家庭生活的各种细节以及负面情绪,必将在法庭被一一呈现和检视。此时,调解过程中,倾听至关重要。通过耐心倾听,不仅能够获取案件的关键信息,还能够引导当事人了解其自身的需求,适当处理自身的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啊,当初结婚,我家给的彩礼足足的,你说我的父母本来就身患残疾,需要人照顾,她还出去打什么工,我一个人在外地已经够辛苦了,就是希望她能照顾好家庭,生个孩子就行了……”我看着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眼神忧郁、情绪激动的小张,他诉说着对老婆小花的不满,在此过程中我没有用法律知识或者社会文化去打断他的讲话,只是耐心的引导他把想说的都讲完。
直到最后,我才问他“你们结婚期间小花有什么做的让你满意的地方?”
小张说:“其实刚开始结婚一年里,她都挺好的,在家也能细心的照顾我爸妈,我能放心的在工作,但是这么多年我们总没有孩子也不是个完整的家庭啊”。原来没有孩子是小张的心结。
而小花则向我倾诉:“嫁到张家,她不仅承担家务,还照顾残疾的公婆,和小姑子的矛盾不断升级。出去打工是为了能拥有独立自主的生活空间,不想变成他们眼中的单纯为家庭付出而经济不独立的妻子……虽然没有孩子是遗憾,但是有了孩子对我们也是一种负担,对于这段婚姻我也感到很失望,我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就是离婚也需要补偿……”原来补偿是小花的需求。
通过倾听和与双方当事人的反复深入沟通,我发现调“和”无望,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虽没有唇枪舌战,但是冷漠的态度和言语足以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彼此之间只剩怨念。
案件到了这个阶段,我学会了审慎地权衡双方的利益,给他们提供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合理的离婚方案。由于结婚多年未能生育子女,小张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这一决定无疑是对小花的一次沉重打击,小花不仅失去了婚姻,更失去了对自己价值和能力的认同。夫妻双方应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小花承担了较多照顾家庭的责任,有权要求对其承担的家务工作进行补偿。小张在传统观念驱使下,要求女方承担过多的家庭责任,并责怪小花没有完成“相夫教子”的义务,是不合理的。如何切实维护好妇女的权益,同时关注“双残”父母等弱势群体是化解该案矛盾的重点。经过对双方轮番耐心的劝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双方终于同意调解。综合考虑小张的“双残”父母特殊家庭以及经济能力,我提议小张给付小花补偿款1万元,这样的调解方案得到双方的认可。
案件到了最后阶段,我学会了善解心结向未来。我提醒小张一定要按时履行调解协议,要改变“男主外,女主内”的陈旧观念,今后要尊重个体权利,协作解决家庭中的各种责任分配,不能再有想用婚姻给自己找个免费照顾父母的保姆的思想,夫妻之间需要相互尊重、互相关爱。同时我也嘱咐小花,要对未来生活充满信心,坚持那怀揣梦想、独立自主,经营好自己的生活和事业。
最后,小花抹着眼泪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不停地说着感谢,感谢我能够与她感同身受。她说“补偿金的多少其实我并不在乎,但却是法律上对我家庭付出的认可,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家事审判工作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当事人在叙事说理中融入了他们的喜怒哀乐,我只需要安静的做一个倾听者,在恰当的时机给他们提出解决矛盾的良方,让夫妻破镜重圆,让矛盾能够化解。我作为“艳雯芳”家事审判团队的核心成员,将继续保持对工作的热心,对当事人的耐心,安静的做好一个倾听者,为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段露露
审核|赵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