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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想尽办法为我们讨回血汗钱,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当事人激动地说。
近日,姜堰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帮助陶某等6人拿回了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
2021年11月至12月,陶某等6人在杨某处打工,但一直未收到工资,多次催要工资无果后,陶某等人向姜堰法院起诉。姜堰法院审理过程中,杨某与陶某等6人达成调解协议,姜堰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陶某等6人遂向姜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经检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2023年在姜堰法院有一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且已执行完毕。承办人当即以此为突破口,与杨某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尽快履行,并释明其已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先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同时警告如最终仍不履行,将依法对其个人进行罚款、拘留,如构成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杨某迫于压力,将拖欠5万余元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民生问题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姜堰法院将继续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采取灵活高效的执行方式,为民排忧解难,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写:白艳鹤
审稿:姚志强
图/文编辑:段露露
审核:赵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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