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条新闻,心头仿佛被重物猛击了一下。
成年人世界里的贪官本来就多,现在中学校园的学生干部也加入贪腐的行业,拿手中那点权力当作捞取好处的工具,且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实在让人震惊。
尤其是一下子曝光出来4个“学生官员”,并且举报者称这一现象已经“存在好几年了”,说明受贿学生干部抱团式作案,而此类行为在该校有多么猖獗。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小贪官”的性质比之那些成年人世界里的贪官更恶劣。
你想啊,学生会干部就是个虚职,包括他以及被管的同学都没有收入都靠父母供养,而他就胆敢并且忍心无中生有地“雁过拔毛”,利用同学小小违纪勾兑手中权力,以中饱私囊。
现在尚不知有多少学生吃过四名学生干部索要贿金的苦头,如果数额足够大,被警方以涉嫌诈骗或者其他法条处置一下,也是他们应得的下场。
然而至此,我觉得此事的重点还应在学校那里。
高中生仍处在受教育阶段,几个学生干部的上述行为,或因胆大任性,或因自我侥幸,总之受限于他们的年龄与认知特性,其在校内出现行为偏差的终极责任,其实还应由学校来负。
拿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这一校规来说,赋予学生干部监督权,是为了使该校规更有效实行。但如果把这项权力下放到没边没沿,校领导和老师不过问,不参与,不回察,而是全当起了甩手掌柜,任凭学生干部一手遮天,就难免酿成他们把权力滥用,进而演化为谋私工具的恶果。
对于行使权力的干部官员,须臾不离纪检监察系统的监督,仍有大批落马的。学生会干部出事,只能说作为学校管理层和老师必须承担的教育与监察功能出了问题。
这些年一些学校忙于对学生封官许愿,譬如广东清远市一所学校曾创造吉尼斯纪录,全班52名学生全是干部,有好人好事发现员,有红领帽监督员,有节能委员,有雨伞管理员,有书柜柜长,还有路队队长等。
这类做法既是一种恶劣的媚俗,从中也反映出学校对自身正常管理职能的消极与放任。此次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被曝出的丑闻,就为学生会干部制度的规范敲响了警钟。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在通报中表示“对于我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真反思、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个表态无疑是积极的,
但其整改恐怕任重道远,
最终实效如何,则更有待观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