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写了几篇关于被拐女杨妞花和人贩子余华英的文章,随着掌握的素材越来越多,愈发感觉余华英简直就是邪恶界的一朵“奇葩”!
她的邪恶指数到底有多高,我们不妨从多个维度品评一下——
NO.1 从人性维度,她是毫无底线的“冷血动物”。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在大理游玩时结识了王加文,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结婚并生下一女儿。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便把女儿交给王加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
期间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显良,彼时的龚显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加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显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这了遮盖丑行也为弄俩钱花,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自此开启了有预谋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一个舍得把自己亲骨肉卖掉的恶妇,是怎样的蛇蝎心肠。在拐卖别人家孩子时,又怎会有恻隐之心。说余华英是毫无底线的冷血动物,毫不过分。
NO.2 从感情维度,她是恬不知耻的“破鞋”
判决书显示另外一个情节,第一次贩卖亲生骨肉时,情夫龚显良通过邯郸的朋友申海林认识了中间人王国付,将男婴转卖后二人获得数万元报酬。
余华英供述,2000年,邯郸警方来抓捕时,龚显良一个人跑了,她就和申海林同居在一起,约两年之后,申海林过世。
是孩子就卖,亲生的也不放过;是男人就睡,情夫跑了马上换下一个。这个余华英哪还有什么情和意,分明十足的丧失人性,寡廉鲜耻到了极点。
有意思的是,龚显良已早于2008年因患癌症死亡,申海林在与余华英同居两年后也过世。莫非这个三角眼高颧骨的女人贩子,还真“克”着点啥?
NO.3 从犯罪维度,她是丧心病狂的恶魔
贵阳中院认定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在案证据证实余华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余华英伙同他人从1993年到2003年期间,在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都匀市,重庆市大足区,云南省丽江市、大理市通过租房等方式物色儿童,以购买零食、玩具等方式将17名儿童拐走贩卖,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
17名儿童中有5对一奶同胞,12个家庭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来颠沛流离,在寻找未果后有的父母抑郁而终,有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无论作案情节、被拐儿童数量还是给有关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程度,都可以说是无以复加,令人发指,说余华英是恶魔般的存在恰如其分。
NO.4 从面对司法维度,她是诡计多端的“演员”
这一点更值得好好说道一下。
其实余华英此次被审查出来的拐卖儿童案件,都是约20年前犯下的。
而当年她早已有过“二进宫”的劣迹。
据媒体报道,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和丈夫王加文在云南拐走了两名儿童。其中一名被拐儿童的家长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后,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将余华英和王加文抓获归案。
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加文谎称自己叫“王伟”,并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
同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获释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
余华英继续隐姓埋名,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于2022年找到亲生姐姐并向警方报案,才使其再度落网并出庭受审,当年诸多拐卖罪行也被连根拔起。
不能不说,虽然正义不会缺席,但对于余华英,这是一次迟到的审判。
迟到了足足20年左右!
2000年她就被纳入警方视线,但刑拘俩月而调查没进展还是给释放了。
2004年倒是一对恶人均被抓现行,然而他们居然能用假身份糊弄住当地公检法!
更奇特的是不知余华英凭借何德何能,居然还获得减刑三年的“奖赏”。
电影都不敢这么拍。
不是我方够愚钝,只因对手忒狡猾。
但再会演,余华英这回也是演到头了。因为跟她演整场对手戏的叫作杨妞花。
正是被余华英亲手拐卖的杨妞花,于26年后寻亲成功并发起举报,使得余华英的更多拐卖犯罪事实被证实还原,并于重审一审再被判死。
虽然她再度提出上诉,但显然是她仍沉浸在往昔数度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之中,仍做着赖以苟活的春秋大梦。
可惜,这回她的大梦必醒,而梦醒已迟。
这正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善恶到头终有报,
人间正道是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