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曝,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抢走学生外卖扔进垃圾桶,看到这个视频真是令人相当气愤。
在挂有“餐厅”大字的出入口处,发生这样的对话——
餐厅工作人员:“我们食堂不允许外人进,校内也不允许外人进。”
学生:“我是外人吗?我学校上学交学费呢”。
餐厅工作人员:“你这个餐是哪来的?”
镜头切换为餐厅工作人员把抢来的约五六份打包餐食一古脑儿扔进路边垃圾桶。
餐厅工作人员继续咆哮:“你不用拍我,给你脸了是不是……”甚至试图强行将另一名学生拖上车。
从“指鼠为鸭”,到臭肉成堆,校园餐厅的丑闻可谓层出不穷。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这种为确保垄断经营地位而搞的抢劫式野蛮“排他”行为,我觉得就更离谱了。
占山为王,落草为寇,请到山野莽原中,因为那才接地气。现在你公然搞到象牙塔里来,是藐视当今法治社会,还是因为割韭菜割红眼了呢?
然而作为承包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餐饮公司的前述作法,我都是表示可以理解的。因为资本逐利甚至嗜血,是其本性,他干再大的坏事我都不觉得有多奇怪。
当然这并不代表对其所干的坏事可以默许和容忍。
怎能默认鸠占雀巢,任其胡为。
既然他是受雇的一方,条款在先,依约严加管束,不就最大限度把可能发生的坏事给屏蔽了吗。
像这次,他敢阻挠学生点外卖,公然抢走扔进垃圾箱,这是对学生财产的践踏和人格的污辱。立即道歉,赔偿损失,不在话下。否则合约中止,清出校园,换人合作,有何不可?
既简单高效,又通俗明了。
然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处理此事似乎有啥难言之隐,真急死我了。
你看校方这节奏,先是有关负责人回应媒体表示,学校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此事,校领导也在开会研究事件的处理结果,建议关注后续官方通报。
校方工作人员随后表示,与餐饮公司的协商已经结束,对方必须对受伤害的学生进行赔偿并道歉,他们会坚决维护学生的利益。
闹半天,学校是找餐饮公司协商去了。
协商中校方的态度是必须赔偿并道歉,但截至现在,赔偿的信息未发布,道歉的文字也没看到。
到这里,我清晰有一种此事件中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颇低三下四、作为食堂承包商的餐饮公司反倒很牛的感觉。
看来这家餐饮公司是不好惹的,惹翻了是不好办的。
所以他们在干出伤害学生的坏事引发舆论热议之后,任由校方出来打太极,自己仍气定神闲按兵不动。
显然是仗着点啥。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资料显示,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成立于2011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李丰茂,开办资金1000万人民币,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该校现存1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5.5亿元,此外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和股权冻结信息。
不知气定神闲的餐饮公司,一直以来与校方的食堂合作效益到底咋样。
也不知校方提前披露的餐饮公司必须向学生赔偿和道歉,何时能够兑现。
只好等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