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第7版整版刊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告内容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及申请没收财产清单。
这份公告真可谓洋洋洒洒,蔚为大观。其小号字体的电子版在网上难以清晰呈现,纸质版一般人恐怕也需用放大镜阅览。
李传良何许人也?
据公开资料其1963年生,1983年9月参加工作,担任过的主要职务有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
该人2017年3 月辞去公职,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宣布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此次《人民法院报》发布的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公告中罗列出李传良涉案财物的具体信息,简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甚至头疼(篇幅超长,请具耐心)。
在我印象中,像这样把贪官涉嫌侵占的财物公开明示的例子并不多见。
譬如受贿敛财17.88亿被判处死刑的赖小民,贪了一百多套房产,养了一百多个情人,就没见官方披露他那些房子的具体所在。
李传良涉嫌贪腐的数额远大于赖小民,涉案房产就多达1021处,数量上是赖小民10倍左右。并且房产所在地理位置、房号和产权证号等一律被公布于世。
当然法院方面是为这些扣押物履行审案和罚没前的公告责任,以提请利害关系人依法参加诉讼。但这一公示无疑也揭示了李传良涉嫌贪腐的严重程度,同时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但我重点要说的是,李传良的财产清单带来的三个疑问——
疑问一,李传良担任要职不过14年,他的贪腐行为为何如此疯狂?
公开资料显示,李传良从就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到辞去公职,仅仅14年。
但这期间,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
平均每年贪了2亿多。
而目前公告出来的他在案发后被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多元,以及被查封千余处房产、数十宗土地和林地、数十台车辆与机械设备、冻结18家公司股权。
单从这些数字,很难想像李传良在任职期间成天除了搞贪腐外,还有啥精力和时间干啥正经事。
但却为何又步步高升?
疑问二,各级监管部门都干嘛去了?
作为“小官巨贪”的又一典型,李传良贪腐作案并非在真空中进行,仅从他涉嫌犯罪的财物清单来看,可谓处处都有他的雁过留痕,和留下无数的蛛丝马迹。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然而他运用权力谋取私利,如入无人之境,一直畅行无阻。
从不收敛、不收手,到直接辞职外逃。
涉案资产门类之广,资金数额之大,令人震惊。
那些纪检、监察、审计、组织等部门,长期以来对李传良完全处于失察失管和放任的状态。
这到底又因为什么?
疑问三,李传良会给当地带来哪些伤害?
东北本是经济滞后之区域,鸡西,包括李传良还曾担任过副市长的鹤岗,经济低迷是有目共睹的现实。
鹤岗一直“遥遥领先”的低房价,不知跟李副市长的作为有无一些关联。
根据《2023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鸡西市当年全市税收收入27.2亿元。李传良这些年就能凭一己之力,“掏”走31亿。
是什么样的官场生态,能够“培育”出李传良这么大的贪官,真值得一些学者为此展开课题研究。
而有了李传良这样的贪官,
当地百姓的日子,能好那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