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费被当成赃款

财富   2024-12-29 12:41   江苏  


来源丨程序辩护

作者丨程序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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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第一次听说律师费被当成赃款的,是2018年,江西警察到上海某律所查封冻结300万元,认为该300万元律师费涉嫌赃款。

 

第二次听说警察向律师追赃的是包头案,徐昕等律师在开庭后当天晚上,民警竟然闯入律师居住的酒店向律师追赃。

 

这两次向律师追赃,都是警察出面。

 

早上看到盈科张立峰律师的朋友圈,甘肃的礼县人民法院将律师费当成赃款。

 

律师费如何成为赃款?除非律师明知收取的律师费是赃款。否则律师付出对价服务,收取律师费,是合理合法正当收入。律师又不是警察,也没有义务对律师费的来源是否赃款进行核查,即便真的是来源于赃款,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而是善意取得。

 

但是,假如律师明知律师费来源于赃款,或者明显不合理,那另外说。

 

但无论什么时候,要将律师费当成赃款,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是否需要经过立案调查,是否需要经过听证程序,是否经过行政诉讼程序?

 

根据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的查封冻结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这样的措施,应当经过听证、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才能定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将律师费当成赃款予以追赃,更应当先调查。

 

再说,就算认为律师费是赃款,也应当找律所,而不是找律师。因为根据律师法规定,所有案件是要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的。除非,律师私自收费。

 

不排除律师费有可能是赃款,但是否赃款,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正当程序进行,而不是简单粗暴,由民警直接向经办律师告知。

 

假如办案机关认为律师费是赃款,作为司法机关,更应当依法立案调查,然后作出裁决。要给律师事务所有合法的救济途径。

 

当律师费都能够时不时被赃款,当律师都需要维权的时候,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又将如何保障?

 

关于赃款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律师费是以货币形式体现的,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要么现金,要么转账,律师事务所没有义务核实款项来源。

 

李庄老师曾经这样评述公安机关将律师费当成赃款进行追赃的行为:小偷用盗窃的“赃款”去医院动手术或去饭店吃饭后,难不成警方会让医院和饭店退回“赃款”,18年前我曾对某地刑警队长说过“每人都是特定的消费者,而法律服务也是消费”

 

不久前,一起为卖淫女治病的医生被当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判了。对于发生这样的事,很不理解,也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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