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 江苏徐州律所颜茂苏
作者丨法外余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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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出台一份文件,在大状界好像很少有不被骂的。这个要素式诉状文件一出台,仍然又被一堆人开骂,天天吵吵闹闹倒也热闹。在法律界混,起码每天都有新刺激,得老年痴呆的机率也少了很多。
对这个要素式诉状,我整体上是比较赞同的。这东东对于一些批量的低水平案件,自然是极好的,比如物业纠纷、贷款催收、劳动报酬,这些大家都没什么争议,无非是就是没钱给,或者就是不想给。如果能通过这个革新,大批量的消化这些案件,何尝不是一种好事,也避免专业代理物业纠纷、贷款催收的大壮们天天骂骂咧咧,说某某分支公司知法犯法,就是不给立案,还投诉无门。
从我的感觉,这东西应该能解决八成以上的简单案件的判决拟写和裁决,应该说还是有些作用的。但这种要素式诉状对于稍微复杂的案件,则完全是鸡肋了,只要被告提出有点技术含量的抗辩,格式化的程序自然就很难搞下去。
但既然是个德政,为何又被大壮们骂,我觉得无非是几个原因:
1. 可能增加工作量
虽然文件规定,当事人可选择使用要素式诉状,也可以选择其他形式的诉状,但在实践中,总公司确定的选作题,到下面执行起来就成了必作题,该节省的没节省,反而弄得复杂起来。
大状们上次被坑,还是那个什么网上立案,结果在网上填了一堆东西,有些分支公司还要你去现场立案。双重征税,谁的心情也不会好。当然,也有做的好的分支公司,不过,大壮们多数是记仇的人,十个做的好,有一个做的不好,自然就成了心理阴影,这次自然旧疾复发,先骂为敬。
就本事项,总公司自然贴心的提示了下面要如何温柔对待当事人和大壮,然并卵,最后执行成啥样,也得看窗口的小妹今天心情好不好。从大壮的角度,权利变成义务,便利变成麻烦,自然不会有好心情替你吹喇叭。
2. 可能变成新卡口
搞了要素式诉状,肯定增加了立案环节要审查的新材料,可能就成了新卡口。
还拿那个审查立案当样子,有的案件网上审查一直不过,再三补充证据。据说有的分支公司故意不通过,非要大壮们现场去投诉,才勉强给你立上,搞得一地鸡毛。本来就想让大壮少跑路,最后反而变成了一个新的卡口。自然,这个所谓的德政被骂成了翔。
3. 大壮们可能丢生意
这个事,我本是不想说的,虽然从行业角度讲,我也希望同行们案源越多、收入越高,不过从法治理想角度,天下无讼才应该是法学生的政治正确,对不。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支出,自然也是法治应有之义。这玩意当然也揭露了相当一部分案件的技术含量不高的本质,对于天下第一考出身的大壮们,当然觉得祛了魅,不免觉得脸上无光。
该说不说,这个文件的本质就是提高裁判效率,是对推事们很有好处的东东,但客观上,确实会增加大壮的工作量。不过,文件把它写成一个大家共赢的大好事,则不免让有部分人难以接受。当然,如果文件能够严格执行,大幅提高推事们裁判效率,总体上自然是件好事。怕就怕,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乱来,比如那个网上立案,这就麻烦了。
所以,有时候,坦诚一些可能反而效果更好,直接说就是为了给基层推事们减负,提高低水平案件的裁判效率,然后给大壮们打个预防针,说增加工作量了,不过请你们理解。打完,收工。
商人们重利益,大壮们重风险。推事们看好处,大壮们看负担。领导们看主流,大壮们看尾巴。
屁股不同,立场就不同,看到的东西自然也不同。
至于效果如何,要看各公司的数字水平了。AI能力跟不上,也没那么多低水平案子,就是个负担;AI能力跟上了,也有一大堆低水平案子等着裁,自然就是个德政。
所谓南橘北枳,无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