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宪章诠释的“奥林匹克主义”究竟说的是神马?
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授奖议式戴着一位老人的像章,惹出了一场国际风波。
洋人儿咋絮叨滴,双爷我就不重复了。
可不少国人也跟着义愤填膺,比如双爷我一位老朋友也在微博上发贴:
【规则意识】公然违背奥林匹克宪章,还被官媒当做好事传播,这不是给美国攻击中国“破坏国际规则”递刀吗?
双爷我手头有《奥林匹克宪章》,双爷我瞅了后,对那些拿着这个宪章声讨天朝运动员“公然违背奥林匹克宪章和精神”,不得不公然表示严重地抗议:请问神马叫奥林匹克精神?不分种族,不论信仰,同场竞技,和睦切蹉?这不就是一个大包容精神么?只要不含有对他人他国他种族他信仰的歧视,请问有神马问题?戴谁谁谁的像章,有奥林匹克宪章明确禁止的歧视性的涵义么?中国运动员做错了神马?嗯?
《奥林匹克宪章》第53条第3款是被人拿来说事儿滋事儿的东东,原文如此:
在奥林匹克场所、场馆和其他区域内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展示或政治、宗教或种族性宣传。
这个条款是大杀器么?有具体的行为指向么?如果中国运动员戴谁谁谁的像章适用于该条款,那么我们不妨类推一哈,是不是会有一大票国家的国旗会升不起来,国歌会奏不起来!比如英、美两国国歌,既涉嫌政治宣传,也涉嫌宗教宣传,准不准奏,准不准唱?伊斯兰国家的国旗都有宗教标识,准不准升,准不准穿?如果不准,《奥林匹克宪章》的大包容精神何在?嗯?
其实,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甚至连含有商业标识的服饰都可以穿着上场——当然有诸多限定,而且有一个前提是不得违背的——那就是不得对“对某个国家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义愤填膺瞎起哄的跪族国人们,你们究竟读过《奥林匹克宪章》没?读懂没得?嗯?
中国运动员戴的像章上的老人,实际上是中国体育运动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体育老人!“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倡导者力行者!从“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到“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难道不是在倡导和践行奥林匹克精神也在内的体育精神?请问戴一哈他的像章,有神马问题?违背了啥?得罪了谁?犯了谁家的天条?肿么就成了罪过了?嗯?
来,让我们重温一哈《奥林匹克宪章》所阐示的“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第四、第五条:
……从事体育运动是人的权利,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体现相互理解、友谊、 团结和公平竞赛的奥林匹克精神。体育运动的组织和管理必须由独立的体育组织领导。
……以种族、宗教、政治、性别或其他理由,对某个国家或个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视,都与奥林匹克运动成员的身份不相容。
现在轮到双爷我反问一哈了:中国运动员戴着谁谁谁像章,与把中国运动员戴着谁谁谁的像章视作大逆不道,哪个更象是“歧视”?哪个是在公然违背《奥林匹克宪章》阐示的“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哪个?
要不,你出来对个号入个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