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不办临阵脱逃和投降罪?
这是一个狠久远狠久远的忽悠。
可是,这个……这个……这有悖于军队的本质属性啊!
于是双爷就刨天堂国的法规和王师的军法来瞅,刨到两个:一是是1920年王师最后一版《军法条例》,另一个是1950年版的《美国统一军事司法典》。要不,双爷亮出来大家伙儿瞅一瞅瞧一瞧?.
一、1920年版《美军军法条例》有关临阵脱逃和投降的条款——归类在“敌前不当行为”中,但处罚狠重。
瞅明白没?死罪哈!
二、1950年版《美国统一军事司法典》中有关出投降的条款——归类在“敌前辱职”条款中
这个这个,这个不是双爷我编出来的哈。要不,各位在王师或天堂国找个律师咨询一哈?
嘿嘿嘿嘿,好玩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