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 年)》,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 行动持续时间
2024 年 1 月 21 日开始至 2026 年。
生产经营单位要了解全国、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情况,学习掌握全国、全省以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 坚三年行动方案。
二、 行动内容
八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方案统一部署)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5.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6.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7.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8.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三、 应知事项及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要了解全国、全省、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学习掌握全国、全省、全市以及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 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专题培训, 严禁存 在代培训情况。被抽查发现未接到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通知、未参 加培训的,将倒查对应监管部门责任。
2024年, 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要全覆盖;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要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企业 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要达到 50%。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至少每季度 1 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 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 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至少 1 次,并形成排查整治情况的工作部署、 会议纪要和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规定频次检查,严禁走过场、仅听汇报或仅简单笼统提出要求等情况。 、
4.生产经营单位要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行业领
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目录
http://yjgl.gd.gov.cn/zt/aqsczbgj3nxd/yw/content/post_4412293.html, 部分行业领域有更新的以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为准)
5. 生产经营单位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解读活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有开展重 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活动的,要通知到相关企业)。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班组和从业人员要掌握本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有关内容。
8. 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内容作为本 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9. 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属地监 管部门。企业对自查和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闭环。
1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完善并落实本单位全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要包含所有层级、所有岗位,即每个层级 的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明确和认真落实。
11.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存在老旧渔船更新改造不及时、货车 “大吨小标”, 以及有关行业领域工程治理行动进展缓慢、重点 难点问题久拖不决等情况。
12.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的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记录, 要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 人员统一管理。
13.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规范, 组织开展疏散逃 生演练每年至少 1 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 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 1 次。
14. 生产经营单位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接受保险机构 事故预防服务, 保险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服务。
15.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完善物 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 重奖。
16.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应急科普等活动要进入企业一线。
2024 年“国考”必查行业领域
“选查”行业领域:选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 1-2 个
51 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 重点检查事项目录详见网址: http://yjgl.gd.gov.cn/zt/aqsczbgj3nxd/yw/content/post_4412293.html (部分行业领域有更新的以行业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为准) |
高 危 行 业 领 域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花爆竹、交通 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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