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喂,各位摄影家们,拳王阿里的私人摄影师迈克尔·加夫尼(Michael Gaffney)的版权官司赢了,法院判了ABG集团赔偿165万美元。
1977年,加夫尼是新泽西州一家报纸的首席摄影记者,当时,阿里正在宾夕法尼亚州鹿湖为与“黑色毁灭者”厄尼·沙弗斯的比赛备战时,摄影师加夫尼呆在营地拍了整整10天,和阿里混成了铁哥们儿。
1977年,纽约麦迪逊广场花园,阿里击败“黑色毁灭者”厄尼·沙弗斯
好巧不巧。阿里的私人摄影师霍华德·宾汉姆有事离开了。加夫尼回忆说:“当我走进他的办公室告诉他我第二天要离开时,他说,‘迈克尔,你不能走,我需要你做我的私人摄影师。”
就这样,从1977年和1978年,一年时间,加夫尼陪着阿里及家人周游列国,报道了拳王的三场冠军大赛,拍摄了8000张传奇照片。2012年,他把这些照片和故事集结成书《冠军——我与穆罕默德·阿里的一年》,让大伙儿一起回味那段光辉岁月。
嗯,回忆完了,再说回这场百万美元的版权保卫战。
就在上个月,加夫尼在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矛头指向商业巨头ABG集团(Authentic Brands Group)和它的子公司穆罕默德·阿里企业,加夫尼法律代表声称,ABG在与摄影师合同结束后,仍然将加夫尼拍摄的11幅拳王阿里照片,用于各种商品和ABG的商业社交媒体账户上,继续向数百万人展示这些照片,还发给包括泰格豪雅在内的多家公司用于广告宣传。
1977年,阿里和家人前往白宫看望总统吉米·卡特
经过六天的审理,陪审团认定ABG在23项版权侵权指控中负有责任。陪审团还发现,被告故意侵权,表现出“对加夫尼的版权作品的知情或鲁莽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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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十位陪审员决定给予加夫尼最高法定赔偿,11幅作品总计165万美元,这是按《版权法》顶格来算的。通常每件作品赔偿在750~30000美元之间,但对于故意侵权,最高每件作品可达15万美元。
陪审团还计算使用侵权照片所获得的总收入,加夫尼有权获得36.2万美元的实际损失和75万美元的利润,总计111.2万美元。当然,加夫尼只能两选一。
案件中还考虑了另外一打照片,但由于照片是在初次侵权发生后才注册的,所以无法获得法定赔偿。